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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四川省委批准 , 省纪委监委对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卓义才理想信念丧失 , 纪法意识淡薄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忘初心、丢使命 , 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 , 沆瀣一气 , 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追讨债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
卓义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卓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卓义才简历
卓义才 , 男 , 汉族 , 1963年12月生 , 四川资阳人 , 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 1983年8月参加工作 , 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四川警察学院原副院长卓义才被双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 , 在稻城县公安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1年1月 , 任稻城县公安局三科科长;
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 , 任稻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 , 任雅安地区公安处纪委正科级侦察员;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 , 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
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 , 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 雨城区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 , 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 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7年8月—— , 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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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警察学院原副院长卓义才被双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