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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纳入工作绩效考评
浙江象山:把抽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为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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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检察院纪检组工作人员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上墙公示
“把抽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是抓好落实的关键之举 。”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学宏近日向采访人员介绍,该院围绕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监督严的要求,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
责任清单让责任更加具体
象山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沈海成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是简单喊口号,建立责任清单制目的在于防止形式主义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把空洞的概念转为明确的内容,确保可量化、可操作 。”今年以来,该院建立的主体责任清单共有64项内容,比去年增加了6项,内容更加细化、要求更加具体,并对专题部署、讨论研究、监督检查、讲授党课等履责情况设定量化要求,切实解决责任虚化问题 。
履行主体责任不仅要把握共性,还要突出个性 。该院制定“5+1”责任清单,即党组履行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责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责任、支部书记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实行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 。
“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调整责任清单内容,连续两年把支部书记责任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内,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履责 。”沈海成表示,支部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扛起责任的大旗 。
责任清单就是“军令状”
“亲戚朋友打来电话,我就直接告诉他们不要过问或打听案情,现在过问案件要记录报告,并引导他们到第七检察部进行正常询问 。”象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小潘说,曾有朋友向其打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他就用“三个规定”回绝了 。
责任清单就是“军令状”,不能只立不做 。比如,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时就必须令行禁止 。该院纪检组组长王天平介绍说,责任清单成了“催化剂”,落实主体责任从“要我做”转向“我要做”,并逐渐成为党员干部的习惯和自觉 。
【日常监督不可少 这个基层院把责任清单纳入工作绩效考评】在此基础上,象山县检察院还出台了《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等事项集中登记管理的规定》,明确检察人员过问案件的七种情形和五类办理程序,对集中登记情况实行月报告,让全体干警时时感受到制度的约束 。
强化日常监督不可少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不可少 。象山县检察院突破党风廉政建设“吹风会”等常规动作,将定期检查、专项巡查、年底考评等结合起来,同步“绑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
该院党组成员带头,每月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不少于2次,根据检查情况制发监督提醒通知书,将责任清单纳入全院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
此外,象山县检察院引入“森林康复工程”,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组织检察人员查找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日常监督做到位 。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让“森林”绿意盎然 。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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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日常监督不可少 这个基层院把责任清单纳入工作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