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张艺兴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张艺兴工作室感谢法网恢恢正义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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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8月13日 ,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 , 由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歌手、演员张艺兴诉梁*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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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猩妃"中发布针对张艺兴的侮辱、诽谤言论 , 一审被判构成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害 , 被告梁*不服该一审判决 , 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张艺兴|张艺兴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张艺兴工作室感谢法网恢恢正义永在】随后 , 张艺兴工作室转发表示:"张艺兴先生作为公众人物 , 理应接受舆论监督 , 也负有对社会舆论评判较高的容忍义务 , 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 言论自由也并非侮辱诽谤、肆意传播虚假事实等行为的遮羞布 。 我们会持续跟进法院对梁某的判决执行 , 道歉一天不可少 , 赔偿一分不可少 。 最后 , 感谢法网恢恢、正义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