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石楼交警“五大曝光”之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


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不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 ,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处200元罚款 , 不计分 。 请车主及时到政务大厅处理 。
石楼交警温馨提示:珍爱生命 , 安全驾驶 。

潇湘晨报|石楼交警“五大曝光”之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
本文插图
本网原创禁止转载
[编辑:梁燕则]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
【潇湘晨报|石楼交警“五大曝光”之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