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二审发回重审 还原“老人追打劝架者后摔倒死亡”事件


_本文原题:二审发回重审 还原“老人追打劝架者后摔倒死亡”事件
在一次晨练时 , 因为看到老者陈某与一名女士发生纠纷 , 吴伟康去说了两句劝解话 , 没想到这引发了老陈与他的矛盾 , 在以后的四个月中 , 老陈一直针对吴伟康 , 直到两人第五次见面时纠缠在一起 , 老陈在混乱中摔倒 , 腰部砸在平衡木健身器上 , 但仍持刀追击吴伟康 。 吴伟康逃脱了老陈的追砍 , 过了一段时间 , 才得知老陈死在医院里 。 吴伟康也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
苏州的一审法院认为 , 被告人吴伟康在一般民间纠纷引发的追逐、拉扯、推搡过程中 , 由于疏忽大意 , 过失致被害人死亡 , 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属情节较轻 。 判决被告人吴伟康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有期徒刑2年 。
该案上诉后 ,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 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吴伟康代理律师何智娟认为 , 吴伟康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应当改判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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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当街辱骂女医生 年轻人劝解未想从此结仇
被告人吴伟康是个“80后” , 今年39岁 。 而被害人老陈是个“50后” , 从年龄上来说已经是吴伟康的父辈 , 两人在此前从无任何交集 。
第一次发生交集是在2017年1月底的一天 。 一审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言称 , 当时老陈和任医生发生了口角 , 小吴去劝解老陈 , 双方由此结了仇 。
根据判决书中吴伟康的供述 , 这次“结仇”是因为老陈当街骂人 , 而且对方还是一名女医生 。 吴伟康供述称 , 2017年初 , 有一天早上 , 其在方洲公园晨练 , 看见一个老爷子(老陈)在辱骂任医生 , 由于是公共场合 , 又是针对女医生 , 就过去制止 , 让他不要骂了 , 双方也没有发生争执 。
任医生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 , 2017年1月31日 , 她在方洲公园晨练中遇到老陈 , 此前老陈曾因为胃部不舒服想在医院做胃镜 , 任医生便帮忙联系 , 做完后任医生问他感觉怎么样 , 老陈便开始大骂医院 。 任医生说 , 老陈不是在骂她 , 但她是医生 , 又是她帮忙联系的医院 , 搞得她当时很难堪 。
正在这时 , 在一旁压腿的吴伟康走了过来说:“你这男同志 , 怎么这样骂女同志?”
任医生也觉得老陈素质很差 , 便离开到远处去晨练 , 但老陈还在骂骂咧咧 , 晨练的老夏过去劝了两句 , 老陈还差点打了他 。
“第一次是我去劝架 , 我说‘这是公众场合 , 对方又是女同志 , 你不要骂的这么难听’说完我就走了 。 ”吴伟康说 , 当时老陈和任医生距他有八九米的样子 , 任医生不想理老陈 , 就往吴伟康这边走 , 没想到老陈还跟过来骂 , 于是吴伟康走过去说了两句公道话 。
吴伟康说 , 因为他曾看到过妻子分娩的过程 , 觉得女性很不容易 , 所以他对这些脏话非常反感 。
这次事件是吴伟康第一次见到老陈 , 他去劝解的行为在法庭上也被公诉机关称为“见义勇为” 。 但没想到 , 正是这次行为 , 给后来的牢狱之灾埋下了祸根 。
【光明网|二审发回重审 还原“老人追打劝架者后摔倒死亡”事件】三次见面又遭挑衅 小伙曾被老人追打
吴伟康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他从事金融行业 , 工作压力很大 , 身体出现了一些亚健康状态 , 于是养成了晨练的习惯 , 他至少半年多的时间一直坚持去方洲公园晨练 。 为任医生劝解的那一次 , 是他在方洲公园第一次见到老陈 , 因为老陈并不是每天都去 , 吴伟康一共就见过他5次面 , 但每次见面都很不愉快 。
吴伟康第二次和老陈见面时 , 老陈主动走到他身前问:“你跟任医生是什么关系?”
吴伟康觉得老陈的说法很可笑 , 而且语气充满挑衅 。 “我根本不想理他 , 我跟任医生根本不认识 , 任医生快六十岁了 , 都是我的长辈了 , 还能是什么关系?”于是吴伟刚打算离开 , 老陈又接着问了一句:“你知道我跟任医生是什么关系吗?” 分页标题
“你们什么关系我不知道 , 跟我也没关系 。 ”吴伟康回了一句后就离开了 , 他觉得老陈不可理喻 。
吴伟康和老陈第三次见面就已经有了身体接触 , 据吴伟康回忆 , 当时他正在公园的单杠压腿 , 老陈走过来面对面的在同一个单杠压腿 。
判决书中记载了同在一起晨练的证人娄某华的证言称 , 5月初的一天早上6点半 , 老陈朝年轻男子(吴伟康)走过去说:“小伙子 , 你很帅嘛” , 小伙子说:“我帅不帅管你什么事啊 。 ”娄某华证实 , 随后两人发生口角 。
吴伟康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当时是母亲节 , 他刚给母亲发过祝福 , 老陈那天骂人的时候离他很近 , 脸几乎已经快贴到他的面前 。 他感受到了侮辱和威胁 , 便扬手推了老陈一把 , 给老陈推了个趔趄 , 老陈用手撑了一下地板 , 没有摔倒 , 起来后就追打吴伟康 。
吴伟康说 , 他围着健身器材躲避老陈的追打 , 期间有个老陈的东北老乡还想来抓他 , 被他挣脱 , 他看准机会朝路口跑去 , 准备离开事发地 , 没想到老陈还捡起一块砖头砸过去 , 万幸砖头没伤到人 。
吴伟康以上的这些说法 , 与证人娄某华的证言吻合 。 娄某华证言中称 , 后来老陈去旅游 , 有一段时间没来方洲公园健身 , 娄某华还曾劝过吴伟康 , 不要发生冲突 , 打架的话要被公安处理还要赔钱 。 后来娄某华也劝过老陈不要和吴伟康冲突 , 老陈跟娄某华说:“你不要管 , 我有准备 。 ”
老陈旅游回来后又来到方洲公园锻炼 , 据吴伟康介绍 , 老陈当时又走过来 , 说要跟他聊聊 , 吴伟康对老陈很反感 , 表示不想跟他说话 , 但老陈还是不断的说 。 最后老陈说:“你过来 , 咱俩去那边单挑 。 ”
吴伟康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他当时觉得老陈这个人没完没了 , 已经影响了自己正常锻炼 , 便跟过去想把这个事情说开 , 有个了断 。 吴伟康跟着老陈到了公园的凉亭处 , 老陈说话有所缓和 , 对前几天的事情表达了自己有不妥之处 。 吴伟康觉得 , 既然如此那以后就“井水不犯河水” , 他跟老陈说:“我不想再看到你 , 也不想再跟你讲话了 , 咱们谁也不理谁了 , 行吗?”老陈同意 , 吴伟康觉得这件事情终于了结了 。
最后一次再生冲突 老人摔倒后还亮出了刀
吴伟康没想到 , 才隔了一天 , 他就和老陈有了第五次交流 , 而这次交流造成了此后近两年的牢狱之灾 。
吴伟康说 , 当天他先来到公园锻炼 , 老陈来了以后就走到他身边 , 在他附近做俯卧撑 , 之后 , 老陈一直盯着他 , 绕着他走了一圈 , 然后走到摩背器上摩背 , 一边摩还一边盯着吴伟康 。
“他如果去摩背 , 直接走过去就好了 , 还特意绕着我走了一个弧线 , 并且全程盯着我看 , 明显是挑衅 。 ”吴伟康说 , 于是他主动走过去问老陈:都说好了谁都不理谁 ,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想到 , 老陈啥话也没说 , 一把抓住吴伟康胸口的衣服 , 扬手便打 , 吴伟康想挣脱离开 , 但老陈不依不饶地追打 , 俩人又纠缠在一起 。
罗某在法庭的证言中证实这段事情 , 并称是老陈先抓起吴伟康的衣服骂了脏话 , 然后一拳打到吴伟康的胸口 , 此后两人才发生追打 。 在追打过程中 , 吴伟康还警告老陈“你不要再打了 , 再打我可要还手了 。 ”
多名证人证实 , 后来老陈抓住吴伟康的衣服后 , 二人发生相互推搡、扭打 , 两人在争执过程中到了平衡木那里 , 老陈突然摔倒 , 由于其紧紧抓住吴伟康的衣服不放 , 吴伟康也被老陈拽倒 。 “当时老陈脸朝上背朝下 , 正好摔在平衡木上 , 年轻人则脸朝下摔倒 。 ”多位证人证言称 。
多位证人称 , 两人倒地后 , 吴伟康曾击打老陈面部、胸部 , 并嚷着让老陈松手 , 但老陈死死抓着吴伟康不放 。 最后吴伟康用手把老陈的手指头一个一个掰开 , 自己才站起来 。分页标题
吴伟康介绍 , 现场的平衡木是一个距地面2、30公分高的铁管 , 一共有三根 , 呈“之”字形摆放 , 和老陈发生冲突时 , 根本无暇顾及地面和周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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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康在供述中称 , 他并没有击打老陈 。 在接受采访时 , 吴伟康对此解释说 , 当时他跟老陈扭倒在一起 , 空间狭小根本抡不开臂膀 , 没办法打人 , 他只是去推老陈的身体和头部 , 希望能够挣脱开老陈的纠缠 。 对于后来警方发现老陈嘴角出现伤口 , 吴伟康解释称他并没注意 , 可能是在冲突过程中无意间造成的 。
吴伟康站起身后本欲离开 , 没想到老陈也站了起来 , 还快步走到自己的电动车前 , 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刀 。
“小伙子快跑 , 他拿刀来了 。 ”吴伟康说 , 他是听到有一个大妈的喊声自己才看到老陈拿着匕首冲过来 , 赶快跑回了家并报警 。
吴伟康跑回家躲过了老陈的持刀追杀 , 他以为这件事情就过去了 。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 , 他听人说 , 老陈死了 。 后来公安找到吴伟康将他带走了解情况 , 接着吴伟康被取保候审 , 然后又被刑事拘留 。
冲突之后半个月老人去世 医院称腰部体内大出血
吴伟康的记忆中 , 老陈当时起身后去拿刀 , 身体并没有明显不适 。 但有证人证言称 , 老陈当时起身后走路的时候腰已经看上去不太好了 , 不是很灵活 。
证人罗某称 , 他后来听老陈的老乡张某说 , 老陈曾和其商量一起打吴伟康 , 所以老陈带了一把刀 , 他老乡张某带了一个锤子 。 但张某在证人证言中并没有提及此事 。
一审判决书显示 , 老陈的儿子陈某称 , 2017年5月26日早上6时许 , 父亲满身是血的回到家 , 说在外面被人打了 , 他便和父亲一起到方洲公园事发现场并报警 。 然后他带父亲到了九龙医院 , 父亲跟医生说腰疼走不了路 , 而且腰部已经肿起来了 , 医生让住院留观 。 5月30日凌晨 , 医生给他打电话说父亲已经昏迷 , 其赶去九龙医院后得知父亲生理指标降低 , 多器官衰竭 , 怀疑体内有大出血 , 但具体出血位置不详 。 后来通过检查发现父亲老陈腰部有四个出血点 , 手术后其父亲转到长海医院 , 其后又做了血肿手术 。
这个时候 , 父亲老陈跟陈某讲述了冲突的经过 。 老陈告诉儿子 , 5月25日吴伟康威胁老陈不让他去方洲公园 , 说去一次就打他一次 。 26日早上父亲老陈到了方洲公园 , 吴伟康走过来说“你这个老不死的 , 怎么又来了” , 于是双方发生争吵 , 老陈朝吴伟康打了一下 , 吴伟康一边喊一边抓住父亲老陈的双手 , 把他推倒在平衡木上 , 然后吴伟康骑在老陈身上对他进行殴打 。 后父亲老陈于6月13日经医治无效死亡 。
陈某的说法 , 与判决书中诸多证人的证言无法对应 。 吴伟康也称这是老陈跟儿子所说的一面之词 , “明明每次都是他来找我 , 挑衅我 , 我已经不想理他了 , 怎么还会主动去打他 。 而且我也不可能说‘不许你再来公园’的话 , 如果我真的这么说了 , 以老陈的那个脾气 , 他能在前一天跟我讲和吗?肯定当时就拿刀捅了我 。 ”
吴伟康说 , 事发当天他也报了警 , 警方当时做了记录 , 让其等待调解 。 第二天吴伟康的儿子陈某在方洲公园找到了他 , 他跟陈某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 承认26日当天早上确实和老陈发生了冲突 , 还给陈某留下了自己的住址和电话 , 便于以后交涉此事 。 直到6月17日 , 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后 , 再去方洲公园才听说老陈已经去世了 。
一审认为吴伟康应有注意义务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两年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2019年5月8日一审做出判决 , 判处被告人吴伟康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32万余元 。
在一审判决书中 , 辩方认为 , 法医鉴定意见书中关于被害人死亡原因的认定证据不足 , 被害人死亡系自身疾病和身体状况、医疗过失多种原因共同所致 。分页标题
法院认为 , 法医鉴定意见书证实没有看到医源性因素 , 即明显的医疗介入因素 , 如医疗过错 。 被害人老陈自身基础疾病及身体状况在死因构成中是次要因素 , 其在死亡鉴定中已予以考虑 。 吴伟康的行为与老陈的死亡之间存在刑事因果关系 , 故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
法院还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吴伟康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不成立 。 法院认为 , 老陈倒地受伤系碰到地上平衡木所致 , 相应证据均能证实吴伟康经常在此地锻炼身体 , 应对该地方环境熟悉 , 双方在平衡木附近有较长时间追逐、拉扯 , 吴伟康对地上平衡木稍加留心即可映入眼帘 , 其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 , 因疏忽大意 , 导致被害人跌倒撞击平衡木受伤死亡并非意外事件 , 应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
同时 , 法院认为吴伟康和老陈是一般民间纠纷引发的追逐、拉扯、推搡 , 老陈的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故认为吴伟康系正当防卫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 不予采纳 。
同时 , 被害人老陈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责任 , 酌减被告人吴伟康10%的赔偿责任 。
辩方认为摔倒为不可预见因素 案件被发回重审
对于一审判决 , 吴伟康表示不服 , 因此上诉 。
吴伟康说:“当时是老陈骂我 , 追打我 , 作为挨打的一方 , 我还要关照打人者的安全 , 还要考虑打我的人是不是会被周围的健身器绊倒?这明显超过了一个正常人的认知能力 。 ”
同时 , 吴伟康认为 , 老陈摔倒后还气势汹汹的拿着刀去追砍他 , 当时并没有看出有很严重的伤情 , 在事发后半个多月后老陈死亡 , 其就医过程中是否出现医疗问题应当重新认定 。
吴伟康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他此前听人说老陈做过心脏搭桥手术 , 但是他也曾听人说老陈在公园里锻炼时能在单杠上做翻转 , 能倒挂在单杠上做高难度动作 。 “其在追打我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身体状况良好 , 我无法判断他是否有其他既往病史 , 但在冲突摔伤19天后才死亡 , 其死亡明显是由多因素造成的 , 可法院没有考虑治疗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 。 ”
二审辩护律师何智娟在辩护词中提出四点辩护意见 , 首先 , 法庭需启动医疗过错鉴定程序 , 对被害人老陈的死亡原因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 明确老陈的死因和各方责任 。 其称 , 专家证人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明确陈述了九龙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
其次 , 二审辩护人认为 ,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 , 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 以致于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 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 , 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但吴伟康在遭到被害人追打的情况下 , 无暇顾及地面情况可能会绊倒自己或者被害人 , 这是根本不可能预见的 。
第三 , 吴伟康是在老陈先行殴打辱骂后 , 采取逃脱方式躲避再次被殴打 , 在两人倒地后 , 老陈仍抓住吴伟康不放手 , 吴伟康在言语警告后仍然无效 , 才击打老陈脸部 , 最后把老陈手指掰开 。 这些行为都是吴伟康在遭受老陈不法侵害后的合理行为 , 属于正当防卫 。
第四 , 被害人老陈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 。 除了第一次是吴伟康主动为任医生挨骂事件说话外 , 后续几次矛盾都是老陈引起的 , 甚至还主动准备刀具要伤害吴伟康 。
因此 , 二审辩护人对吴伟康提出了无罪辩护 。
吴伟康上诉后 , 二审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该案原审认定事实不清 , 撤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发回重审 。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张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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