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在宁波宣判

法制网讯采访人员廉颖婷通讯员胡乔楠 范伽溢 鲍昺阳7月14日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对“9.29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案”作出一审判决 , 以王某某为首的15名涉案人员因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6年8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5000元至60000元不等 。另一团伙头目颜某某已于3月17日被依法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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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登临检查涉案船舶 。
该案系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 , 也是浙江海警局首起自侦自查海上涉恶案件 。
自2017年起 , 陆续有渔民向海警反映 , 浙江海域存在“渔霸”强占作业渔区的现象 。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王某某为首的团伙 , 2018年9月29日 , 浙江海警局正式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 经过6个多月的奋战 , 成功打掉王某某和颜某某为首的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 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 , 其中25人被移送起诉 , 扣押作案船舶5艘、非法捕捞渔获物6.5万余公斤 , 网具40余顶 , 冻结涉恶资金账户15个 , 资金1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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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协同办案 。
经查 , 2017年以来 , 王某某、颜某某等人纠集80余名帆张网渔船“船老大”组成两个团伙 。每个团伙分别下设5至8个小组 , 每小组有渔船5至9艘不等 , 另有记账、看护网地的渔运船船员等团伙骨干 , 结构及分工严密 , 为典型的恶势力团伙 。
【浙江|浙江首起海上涉恶案件在宁波宣判】王某某、颜某某以海上互助、编组生产等名义私自收取团伙内渔船每年10至15万元不等的费用 , 通过“抓阄”方式擅自为团伙内渔船分配作业海域 , 并派遣大马力渔运船进行渔场看护 , 对进入该团伙控制海域作业的其他渔船采取撞船、破坏网具、挤占下网位置等暴力行为进行驱赶、恐吓 , 以达到长期霸占海区目的 。
同时 , 王某某还以每航次2至3万元的价格向其他意图进入被霸占海域作业的渔船收取费用 。对不服从其管理的渔船船员 , 王某某纠集人员采取殴打等方式进行武力震慑 , 气焰十分嚣张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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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押解嫌疑人 。
2019年4月底 , 浙江海警全面启动收网行动 , 采取海陆联动的模式分头出动、精准突击 。海上 , 在舟山海域抓获渔船5艘 , 骨干成员31人 。陆上 , 联同公安技侦力量在舟山沈家门、高亭、衢山以及宁波镇海、石浦等地抓获其余8名嫌疑人 。2019年11月 , 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中25名骨干被移送北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给渔船民生产作业造成巨大危害 , 严重影响海上治安秩序 。”据浙江海警局执法员介绍 , “今年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 , 也是收官之年 。对于海上涉黑涉恶行为 , 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 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