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
【民法典 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 , 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 今天 , 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十九条 。
文章图片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 每日谈资|二十不惑:毒舌腹黑,嘴硬心软的梁爽,现实中可能会是不一样的结局
- 每日经济新闻|东方铁塔:中标南方电网项目,中标金额1.23亿元
- 光明日报|分手后,“补偿协议”有效吗?
- 王哥庄|【文明实践 德耀崂山】王哥庄街道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 每日谈资|唐嫣演绎复古风,头顶高出好几寸,“黑化”造型大变样手指是真长
- 对缺钱又聪明的头脑做任何限制都是徒劳的
- 每日经济新闻|太平鸟:持股5%以上股东禾乐投资解除质押约416万股
- 北京日报|北京:对公共场所、公厕、垃圾站等每日至少消毒2次
- 夜雨帝都|川普总统令限制H1B等签证在美就业!?,美国周一惊爆
- 北京|北京:对公共场所、公厕、垃圾站等每日至少消毒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