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_原题是:韶关市民花3万多治灰指甲不见成效,去消委会投诉后:退还2万)
【消委会|韶关市民花3万多治灰指甲不见成效,去消委会投诉后】近日
韶关市消委会接到投诉
杨女士到某美容机构治疗灰指甲
花费了三万多元却没有成效
杨女士多方与对方交谈希望退款
却一次次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
韶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
立即约谈了该商家
案件简介
2020年7月7日 , 韶关市消委会接访了一位愁容满脸的消费者杨女士 。 “我从2018年开始 , 就在韶关市某美容机构进行灰指甲治疗 , 两年时间花了3万多 , 可是效果跟当初他们承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杨女士提供的相关投诉材料 。 原来 , 杨女士之前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过举报 , 市有关部门已明确将此机构的行为定性为非法行医 。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相关的消费凭证 , 累计金额高达3万余元 。 杨女士依据有关部门的定性 , 三番五次找商家商议退还整治费用 , 却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 。 商家称这是杨女士购买商品的钱 , 商品本身没有问题 , 拒不给杨女士退费 。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杨女士来到韶关市消费者委员会寻求帮助 。
处理过程及结果
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 ,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并立即约谈 。 第一次约谈时 , 消费者的诉求是退还治疗费两万元 , 商家只愿意退还1万 。 双方因退还金额问题上僵持不下 , 第一次约谈无法达成共识 。
而后 , 韶关市消委会再次与商家取得联系 , 提出两点意见: 一、在没有行医资格的前提下给消费者做相关治疗 , 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二、经正规医院检查证实 , 消费者在该机构治疗两年后灰指甲并未得到改善 , 机构经营者应当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
因退还金额争议 , 市消委会组织进行三方现场调解 ,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 , 商家最后同意退还两万元治疗费用给杨女士 , 由于现金周转问题 , 协议先转账1万元 , 剩下1万元3个月内付清 , 杨女士表示同意 , 案件得到解决 。 次日 , 杨女士为了感激韶关市消委会无私的付出 , 特此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
文章图片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及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相关规定 , 此案中 , 消费者在接受灰指甲治疗服务时经营者隐瞒了其并无相关行医资格的情况 , 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并以治疗效果承诺诱使消费者在治疗过程中损失了大量的金钱却得不到该有的治疗效果 , 经营者理应给予相应赔偿 。
当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时
要懂得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合法合理解决问题
责编 | 蚊子
校对 | 南栀
终审 | 悠悠
来源 | 韶关市场监管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来源:(网络)
【】网址:/a/2020/0714/1594718362.html
标题:消委会|韶关市民花3万多治灰指甲不见成效,去消委会投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