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给购房补贴的办法无助于提高“人才”的购买力
以前很多认为很正常的事情 , 后来都行不通了 , 比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用公款打高尔夫球 , 这些行为当然也不是光明正大 , 然而都有一个荒唐的理由 , 反正总是能把公家的钱转进自己的腰包里 , 此外 , 拿回扣、买官卖官、行贿受贿 , 总之也是不花钱办不成事 , 有钱啥事都能办成 。 这些都是地下活动 , 但是 , 也是被人们接受了 。 不管怎么样?现在这些事情 , 还能拿到台面上来吗?谁敢!反正有句话叫“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 我们看到最近不断的有腐败分子被查 , 这些都是原来他们认为没啥事的事情 , 现在查到你头上 , 都是事了 。
其实 , 现在各地引进人才的补贴住房也差不多 , 虽然这些都是政府出台的政策 , 但是 , 动用的是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哪里来的 , 主要是老百姓的税收凑起来 , 这些资金本来应该是用在公用事业和老百姓的福利上的 , 凭什么要给到部分人购房上?这部分人不管是什么人 , 在“住有所居”的民生问题上 , 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 大家应该享受同等的权利 。
如果是企业利用自有资金 , 补贴人才住房 , 甚至免费供给人才住房 , 别人都无权干涉 , 因为 , 人才给企业创造的是超额的剩余价值 。 但是 , 政府不应该 , 财政资金的开支中 , 没有这一项内容 , 另外动用财政资金 , 应该是有严格的审查、预算程序 , 不能任由个别领导说了算 , 当然也不能由部门说了算 , 必须按照规定的资金渠道使用 。
我们注意到 , 现在全国的人才住房补贴已经蔚然成风 , 大城市有补贴 , 小县城也有补贴 , 甚至有的区政府也出台了住房补贴政策 。 如果大家都有补贴 , 实事上这个补贴的意义也就没有用了 。 这就像是 , 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一样 , 外商到你这里来投资 , 可以有税收优惠 , 就等于能赚到更多的钱 , 但是 , 全国都执行一个税收标准 , 那么这个优惠政策还有意义吗?这样事实上 , 就等于降低了国家的整体收入 。 人才引进的住房补贴也是这样 , 实事上 , 每个城市都补贴 , 对人才来说 , 已经没有吸引力了 , 也就是说 , 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已经失效 , 这样 , 就在全国造成一个现象 , 就是根据学历不同 , 住房价格也就不一样 。 这在经济学上 , 叫价格歧视 。 是违背经济学规律的一个现象 , 最后会导致成本增加 , 市场混乱 , 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 。
【马跃成|用财政补贴“人才”购房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济南市于去年9月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双创19条) , 政策内提出 , 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 , 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 石家庄在2018年出台的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标准是 ,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一次性的补贴 , 并且在租房上会分别会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补贴期限每个月 , 时间是五年 。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 , 硕士每人5万元 , 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 株洲市出台《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暂行办法》 , 新引进的人才 ,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 已落户株洲市区 , 入职且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 都有机会享受购房补贴 。 其中 , 全日制博士生和原“985”大学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为5万元 , 硕士研究生和原“985”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为3万元 , 一般的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为2万元 。 此外 , 新引进(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首次在株洲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 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 据了解 , 西安、武汉、南京等二线城市都有此政策 。
其实 , 人家是不是到济南来落户定居 , 能在乎这十几万块的住房补贴吗?人家看中的肯定是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 个人有没有发展空间 , 当然工资水平也是很重要的 。 如今都是年薪制 , 一个博士动辄都是几十万年薪 , 你想他能在乎这点住房补贴吗?哪里的年薪高他就可能往哪里跑 , 而不会看哪里的住房补贴多几万 , 就到哪里来 。
其实 , 所谓的人才引进 , 大多数都是一个幌子 , 根本目的还是想带动楼市发展 。 既然是为房地产业服务 , 那么由开发商自己降价 , 岂不是更名正言顺 。分页标题
当前房地产市场交易不振 , 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 以及人们收入减少 , 经济下行造成的 , 人们预期尚未有改变 , 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还会处于一个不景气的状态 。 政府应该引导开发商采取降价促销的办法 , 来活跃市场 , 加快交易速度 。 房地产价格超出普通市民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 , 有的放矢的解决方法 , 是设法平抑房地产价格 , 或设法增加市民的平均收入 。
这种给部分购房者补贴的做法 , 违背了税收杠杆的基本法则和公正、公平的社会原则 。 地方政府所能做的 , 只能是通过一定程序 , 减少从社会和纳税人那里收取的税费 。 给部分购房者补贴的办法无助于提高购房者的购买能力 , 更无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
其实 , 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 , 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 很多城市也出台过类似的补贴办法 , 这次 , 只不过是换了一个马甲 , 披上了人才的外衣 , 但是结果是一样的 , 就是部分人获益 , 占用了广大纳税人的利益 , 这显然是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 , 是一个极其短视的政策 。 【本文由“马跃成”账号发布2020年7月13日】
来源:(网络)
【】网址:/a/2020/0714/1594671129.html
标题:马跃成|用财政补贴“人才”购房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