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清代三大科场舞弊案之康熙时期“辛卯科场案”始末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 , 农历辛卯年九月初九 , 这是三年一次的江南乡试放榜的日子 , 乡试在科举考试等级中十分关键 , 通过乡试可以获得举人功名 , 进可以参加来年的会试 , 退可以具备直接做官的资格 , 因此 , 这在文风极盛的江南是一件十分引人瞩目的事情 。待到榜单挂出来 ,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 , 因此上榜的大都是盐商子弟或官宦之后 , 其中有两个人非议最大 , 吴泌和程光奎 , 他们二人可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 不学无术 , 怎么可能中举呢?
于是 , 诸多落榜的秀才们就来到江宁府学和江南贡院门口抗议示威 , 抬着财神进入学宫 , 有人还写了一副绝妙的对联:左丘明两眼无珠 。赵子龙浑身是胆来暗喻讽刺本次乡试主考官左必蕃和副考官赵晋 。面对这帮有知识有文化敢闹事的秀才 , 这两位考官是焦头烂额 , 束手无策 。这时候 , 时任两江总督的噶礼出手了 , 他下令逮捕参与闹事的考生 , 准备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 这一下把事态进一步升级了 , “辛卯科场案”就此爆发 , 这也使得江苏巡抚张伯行站出来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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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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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贡院
大案连审四次 , 耗时一年多 , 令皇帝颇为头疼
在历史上 , 张伯行颇具清名 , 清正廉洁 , 他认为这次乡试无疑存在舞弊行为 , 并向康熙帝上奏折 , 称这件事如果不妥善处理 , “恐怕要生大变” 。康熙帝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 , 也认为这其中有猫腻 , 决定派武英殿大学士 , 素有清名的张鹏翮作为钦差大臣 , 奔赴江苏彻查此案 。
2个多月后 , 张鹏翮到达扬州 , 开始了审案工作 。经审讯 , 吴泌和程光奎确实聘请了枪手做题 , 买通了考场考官 , 在试卷上作标记 , 成功中举 , 涉案考官包括副考官赵晋 , 考官王曰俞(容知县知县) , 方名(山阳县知县)等人 。在审讯中 , 噶礼试图当场对证人用刑 , 有杀人灭口的嫌疑 , 而钦差张鹏翮因儿子张懋诚在噶礼麾下当知县 , 怕得罪噶礼 , 想息事宁人 , 不愿牵连过多 , 引发张伯行的不满 , 双方发生冲突 , 形成了督抚之间的矛盾 。双方都上奏折攻讦对方 , 把官司打到了康熙帝那里 , 康熙帝一怒之下 , 下令将两人都解职 , 决定第二次派人前去审案 。于是 , 漕运总督赫寿和张鹏翮一道会审 。到了第二年的3月 , 张鹏翮拿出来一套处理方案:吴泌绞刑 , 程光奎、赵晋、方名、王曰俞、马逸姿等人充军流放 , 左必蕃革职 , 噶礼官降一级 , 张伯行革职 。消息一出 , 朝野一片哗然 , 普遍认为赵晋等人罪名太轻 , 至少得斩首;张伯行与噶礼互相攻击 , 对张伯行的处理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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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 三审就随之而来 , 主审的官员 , 是康熙钦点的户部尚书穆和伦以及工部尚书张廷枢 。两人又把所以案犯重新审了一遍 , 最后得出了判决:程光奎参与了贿赂考官 , 改判为绞刑;、赵晋、方名、王曰俞三人改判斩立决 , 但是对噶礼和张伯行的处罚丝毫未变 。这显然不合康熙帝的心意 , 于是在奏折加上了“是非颠倒”的评语 。不得已之下 , 他下令“九卿、詹事、科道会同 , 矢公据实再奏 。” , 在会审前 , 康熙帝召九卿等说:
"伯行居官清正廉洁 , 噶礼的操行我不能相信 , 如果没有张伯行 , 那么江南必然受到他的盘剥 , 大概要达到一半地区 。这次二人互相参奏的案子 , 起初派官去审理 , 被噶礼阻挠 , 以致不能得到其中的真实情况;再派官去审理 , 与前面的意见没有区别 。你们应能体会我保全清官的心意 , 要使正直的人没有什么疑虑和恐惧 , 那么天下将会出现安定的局面 。"分页标题
但是 , 参与会审的官员们不愿意平白无故得罪噶礼 。会审的结果是:“应将噶礼、张伯行俱革职 , 但地方必得清正之员 , 方不贻累百姓 , 张伯行是否革职留任 , 伏候圣裁 。”康熙帝一看 , 这帮官员又在装老好人 , 只得自己亲自动手下令 。这件案子拖了一年多 , 到了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公元1713年) , “辛卯科场案”终审结果宣判:噶礼革职 , 张伯行革职留任!其他人的结局跟三审时差不多 。
后续大案:噶礼谋害母案
值得一提的是 , 这位被革职的噶礼大人 , 很快就自己作死 。因为他的母亲是康熙帝的奶妈 , 不出意料的话 , 噶礼避避风头 , 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复出了 。不曾想 , 他素来与母亲不睦 , 再加上怨恨母亲没有在康熙帝面前替自己说话 , 居然不顾孝道伦理 , 打算对自己的母亲下毒手 。他伙同自己的弟弟色勒奇和侄子干都 , 偷偷地在自己母亲的食物里下毒 。所幸的是 , 这一图谋被噶礼的母亲发觉 , 惊恐之下 , 噶礼的母亲迅速报告了康熙帝 , 顺便揭发噶礼的妻子纵容干儿子干泰毁坏他人房屋 。
在古代 , 谋害双亲乃是十恶不赦的重罪 , 更何况这是皇帝的奶妈 , 有着养育之恩 , 康熙帝闻讯后大怒 , 马上下令让刑部逮捕人犯严加审讯 , 经过一番审讯 , 发现确有此事 。揣摩上意 , 刑部上报了此案的处理意见:噶礼应被处以凌迟之刑;他的妻子被判处绞刑 , 弟弟色勒奇和侄子干部斩立决 , 干泰则被流放至黑龙江 。考虑到噶礼是自己儿时的玩伴 , 有一定的交情 , 康熙帝最终给了噶礼一定的优待 , 改判他在家中自尽 , 妻子一并处死 , 所有财产充公 。这也算是恶有恶报吧 。
结语
“辛卯科场大案”被称为清朝“三大科场舞弊案”之一 , 虽然在处死案犯数量和官员等级上 , 远不能跟顺治帝时的“丁酉科场案”以及咸丰帝时的“戊午科场案” , 前者杀得人头滚滚落地 , 后者创下了一品大学士高官被杀的最高记录 , 但是此案审讯过程之周折、耗时之长都是前所未有的 。与其他朝代相比 , 清朝在处理考场舞弊案时向来不手软 。满清入关后 , 在优待八旗子弟的同时 , 也深知笼络汉人人心的重要性 , 十分重视科举取士 , 将科举取士视为巩固统治的重要方式 , 因而对发现暴露出的科场舞弊案 , 往往采取严厉手段加以处置 , 牵涉其中的考官往往难逃一死 。贯穿其中的道理就在于 , 在封建社会 , 科举取士已经是为数极少的改变自己和家族命运 , 实现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渠道之一 , 倘若这一渠道也被彻底玷污堵塞 , 就会造成士子百姓对朝廷的严重质疑 , 时间长了 , 很可能形成一股反对王朝的明水暗流 , 在适当的时候就可能加速王朝的垮台 。
【清朝,康熙|清代三大科场舞弊案之康熙时期“辛卯科场案”始末】资料来源:《清史稿》、《啸亭杂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