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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报道 采访人员 杨伟民】被褫夺立法会议席的梁颂恒 , 面对立法会行管会向他追讨93万港元薪水的诉讼一直不予理会 。 行管会决定向他提出破产呈请 , 这也是回归后行管会首次向前立法会议员提出破产申请 。
2017年10月 , 反对派的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展示“港独”标语 , 并擅改誓词内容 。 两人的恶行引起众怒 , 被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 但两人曾一口气支取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共计186万港元 , 立法会行管会于是入禀区域法院 , 通过代表律师向梁、游二人各追讨93万港元酬金、已支出款项、利息和诉讼费等 。 据香港《星岛日报》8日报道 , 立法会主席兼行管会主席梁君彦7日称 , 梁颂恒对多番追讨不予理会 , 因此决定向他提出破产呈请 。 游蕙祯则提出分期摊还的方案 , 行管会接受了分期48个月的摊还方案 , 游每月需要归还2.5万港元 。
根据香港“01”网此前的报道称 , 在香港对于个人破产人士 , 其资产(房产、车辆等)与贵重物品(金器、首饰等)均予破产管理官变卖抵债 , 且不能过“奢侈生活” , 如入住豪华酒店等 。 如破产人有工作在身 , 破产管理官会将其薪金扣减必要开支 , 余下全数抵债 。 对于首次被破产者 , 破产令生效期间为48个月 。 根据香港《立法会条例》第39条 , 在破产令结束后的5年内(即开始后的9年内) , 梁颂恒都不能参选立法会议员 , 且“破产污点”会随其一生 。
此外 , 今年5月底和6月初立法会审议《国歌条例草案》期间 , 泛民议员许智峰、陈志全和朱凯廸曾投掷恶臭物体 , 行管会6月决定追讨3人约5万-11万港元不等的清洁费及复修费 。 至于去年年底被裁定“非妥为当选”因而丧失议席的区诺轩和范国威 , 行管会将按照两人出任议员的时间酌情发放约31万港元特惠金 , 相当于议员酬金的15% 。
【拒还93万港元薪金,乱港分子梁颂恒被立法会申请破产】香港立法会议员每月通过自动转账获发酬金 , 其中立法会主席每月约20万港元 , 立法会代理主席兼内务委员会主席约15万港元 , 非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议员每月约10万港元 , 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议员6.7万港元 。 此外 , 他们每年(10月至翌年9月)可享有3.5万港元的医疗津贴 。 如果议员完成任期 , 还可在当届任期结束时获得任满酬金 , 金额相等于其在立法会任期内所得酬金总额的15% 。
来源:(环球时报)
【】网址:/a/2020/0709/1594247082.html
标题:拒还93万港元薪金,乱港分子梁颂恒被立法会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