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男子多次猎捕野生动物 获刑5年还要赔14万


_本文原题:男子多次猎捕野生动物 获刑5年还要赔14万
近日 , 重庆市二中法院发布一例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典型案例 , 巫溪男子范某获刑五年 , 还要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140500元 。
2018年下半年 , 巫溪男子范某为牟利 , 多次在自家房屋附近的山林、田地使用铁夹、铁笼、胶线套等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 其中 , 猎捕的6只灰林鹗、5只红腹锦鸡、1只凤头鹰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2019年6月13日 , 范某经民警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近日 , 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 , 范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同时 , 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如电瓶、铁夹、钢丝套、铁笼、野猪机、导线棒、导电铁夹、导电线等及动物死体 , 予以没收、销毁;范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140500元 , 并承担本案评估费人民币3000元;责令范某在重庆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采访人员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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