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进小偷户主却成了被告 法院起诉一起敲诈勒索案

家里进小偷 , 户主却成了被告
河南灵宝:依法起诉一起敲诈勒索案
本报讯(采访人员张海燕 通讯员王宏杰)“我们真是太无知了 ,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 别说给我1万元 , 就是给5万元 , 也不能做这样的事 。 ”近日 , 由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田某敲诈勒索案宣判 , 二人分别被判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 。
事情还得从一起入室盗窃案说起 。 2019年11月28日 , 灵宝市某小区居民郭某在家中抓到了入室盗窃的牛某 。 郭某将牛某殴打一顿后 , 以自己家中曾经被盗、损失物品价值1.6万元为由要求牛某“赔偿” 。 邻居田某闻讯来到了郭某家中 , 以同样的理由要求牛某“赔偿”8000元 。 郭某、田某以牛某的人身安全以及报警相威胁 , 最终牛某的弟弟赔偿郭某1万元、田某5000元 。
2019年12月6日 , 该案提请审查逮捕 , 灵宝市检察院在仔细阅卷、反复研究案情后 , 了解到郭某、田某已经退赃 , 两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有悔罪表现 , 最终以无社会危险性对二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同时 , 承办检察官发现牛某在此前还有多起盗窃行为 , 遂依法对牛某进行了追捕(另案处理) 。 今年5月11日 , 公安机关将郭某、田某移送审查起诉 。 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灵宝市检察院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 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案二人依法提起公诉 。 同时 , 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 并对认罪认罚的郭某、田某提出适用罚金刑的量刑建议 。
“我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 ”法庭上 , 郭某、田某忏悔不已 。 最终 , 灵宝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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