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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12岁女儿给平台主播打赏23万余元妈妈:这是一家子的血汗钱!,】广西龙网_原题为 12岁女儿给平台主播打赏23万余元妈妈:这是一家子的血汗钱!
“警察同志 , 您一定要帮帮我啊 , 这可是我们一家子的血汗钱……”5月20日凌晨4点 , 事主陈女士到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崖西派出所求助 , 焦急地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
疫情期间 , 事主陈女士的女儿(12岁 , 小学五年级)每天都要上网课以及在班群里上传健康信息 , 由于上传健康信息需要微信支付密码认证 , 所以陈女士就将支付密码告知了女儿 。
不曾想到陈女士的女儿在上网课的过程中偷偷地打开某网上直播平台 , 并且效仿其他网友对该平台上的主播们进行打赏 。 一开始她只是打赏免费礼物 , 到后来干脆用现金购买虚拟礼物的形式向主播打赏 , 不到一个月 , 陈女士的女儿就在该平台为36个主播一共打赏礼物364次 , 合计消费金额234742元人民币 。
由于害怕被家里人发现 , 女儿还把在直播平台消费的银行卡消费短信给删除了 , 因此陈女士一直被蒙在鼓里 。
直到5月20日凌晨2点15分的时候 , 陈女士在给自己的手机充值话费 , 竟显示“余额不足”时 , 才发现银行卡的23万多元竟然不翼而飞了!
多年来陈女士一个人抚养女儿 , 努力打拼 , 每天工作16个小时才积攒下来的存款就这样一朝化为虚无 , 心急如焚的陈女士从女儿口中得知事情经过后 , 顾不得责怪 , 急忙跑到崖西派出所报警求助 。
考虑到消费者未成年人的身份 , 因此值班民警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措施 , 一方面核实并排除了被诈骗行为;另一方面主动翻查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该直播平台的客服有关未成年人操作的平台规则 。 当确定 未成年人在平台打赏可以申请退款 , 民警立即指引陈女士可通过平台提交退款申请 。
由于陈女士不会操作直播平台上的未成年人退款流程 , 只好再次求助派出所 , 值班辅警主动协助事主 , 先是通过电话咨询直播平台客服未成年人退款所需要的资料 , 然后又查询了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 , 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 , 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
而 陈女士的小孩为12岁 ,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按照法律规定 , 其单独实施向直播平台主播打赏23万多元的行为 , 是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 应为无效民事行为 。
稿源:(新快报)
【】网址:/a/2020/0602/gxnews167963.html
标题:女士■12岁女儿给平台主播打赏23万余元妈妈:这是一家子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