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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 南宁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意见要求 ,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 , 企业和经营者在做好疫情防控 , 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害他人权益、不影响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等前提下 , 坚持以人为本 , 强化服务理念 , 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助力经济发展 。
指导意见如下:
管理部门“四许、三不”
一、保障经济 , 做到“四许”
1 、允许设置临时摊点摊区
允许在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摊点摊区 , 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分发派送 , 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 。 鼓励利用小区内外闲置区域 , 设置临时摊区 ,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早市夜市 , 发展经济 。
2、 允许临街店铺跨门槛经营
允许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 , 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 , 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
3、允许大型商场开展户外促销
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 。
4、允许流动摊贩贩卖经营
允许流动摊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 。
二、审慎包容 , 做到“三不”
1、轻微违法行为不进行处罚
对企业和经营者因生产经营活动 , 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 。
2、不得收取摊位或摊租费用
对允许临时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原则上不得收取摊位或摊租费用等费用 。
3、暂不列入“大行动”考评
对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已报备的临时经营促销行为 , 暂不列入“大行动”考评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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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执行保障“八项机制”
一是设置引导机制 , 明确允许设置临时经营摊区的街道、路段、时段 , 在临时摊点摊区设置明显标志 , 公示经营项目、经营时间、安全提示 , 实行一街一策、一点一策;
二是保洁责任机制 , 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 确保经营活动结束后 , 地面无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遗留;
三是投诉处置机制 , 建立城管、公安、市政园林、市场监管、商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 , 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间可能发生的 , 因经营产生的扰民问题等矛盾纠纷;
四是容错纠错机制 , 鼓励经营者及时自我纠错 , 经营者出现违规或投诉问题 , 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机制;
五是安全防护机制 , 在允许设置的临时摊区、摊点 , 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 ,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坚持每日消毒 , 做好人员管控;
六是巡查服务机制 , 实行市、区、街道办三级巡查管理机制 , 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稿源:(综合)
【】网址:/a/2020/0602/gxnews167921.html
标题:[疫情]路边摊要回来了!南宁官宣:允许这样占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