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养生注意事项第一条


养生第一条就是安全生活 , 因为不安全 , 人会处于焦虑和担忧之中 , 这样的状态对身心健康很有害 。
5月24日 , 香洲公安分局梅华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小姐(化名)报警称 , 放在香康泰街某养生馆抽屉里的手提包被盗 , 损失财物共计约9000余元人民币 。
接警后 , 民警迅速到场开展调查 。

珠海公安|养生注意事项第一条
本文插图
5月25日下午2时许 , 民警在拱北花苑新村将嫌疑人江某明(男 , 51岁)抓获 。 5月24日上午 , 江某明假借养生为话题和养生馆老板刘小姐聊天 , 降低刘小姐的警惕性 。
趁刘小姐离开柜台拿其它东西的时候 , 江某明把刘小姐手提包从未上锁的抽屉偷走 , 紧接着迅速离开养生馆 。
江某明把包内三部手机在收购手机商铺转卖 , 只得了400元 , 包内800元现金被他挥霍一空 。 包内物品被江某明随手丢弃 。
目前 , 嫌疑人江某明已被香洲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罪】
【珠海公安|养生注意事项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