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河南拟将村委会、居委会任期由3年延长为5年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记者 李点)6月1日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 , 审议关于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其中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拟将村委会、居委会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 。
据介绍 , 2018年12月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 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每届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 。 为与修改后的上位法相一致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拟将村委会、居委会每届任期由3年统一修改为5年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表示 , 草案拟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任期由3年改为5年 , 有利于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 , 实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与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 促进村和社区公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
【时政河南拟将村委会、居委会任期由3年延长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