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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牧羊案”终审落幕 当事人许荣华又添“新愁”
◎ 文 《法人》全媒体采访人员 彭飞
6月1日上午10时 , 许荣华的代理律师王涌来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 。 判决书到手后 , 王涌快速翻到最后几页 , “维持了!”消息传出后 , 门外等候的人群发出一阵欢呼 。
8年之内 , 股东两次被抓又两次无罪释放 。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三起重大涉产权案”的江苏牧羊集团股权纠纷案剧情之跌宕 , 堪称商界大片 。
从一审宣判到二审宣判 , 牧羊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间隔了一年零9个月 。 对于当事人许荣华而言 , 这一结果却整整等了11年 。
“二审胜诉 , 维权十一年 , 终于等来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判决!首先感谢江苏省高院以及一审法院顶住压力 , 做出了这个公正的裁决;感谢最高法将此案列入国家三起重大涉产权保护的冤错案纠正的案件;感谢党中央重视对民营企业家产权保护及冤错案纠正 , 使得我今天能够得到这个判决结果 。 ”拿到判决书后 , 许荣华接受《法人》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牧羊案”尘埃落定 2018年8月31日 ,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许荣华诉被告陈家荣(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第三人范天铭(牧羊集团原总裁)股权转让纠纷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撤销许荣华与陈家荣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陈家荣、范天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牧羊集团15.51%股权返还给许荣华 。
被告随后上诉 , 2018年12月6日 , 该案二审在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 庭审之后 , 江苏高院法官曾找到许荣华试图调解 , 被许荣华拒绝 。
“我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能还我的清白 , 并将牧羊集团实际控制人范天铭非法利用公权抢夺我股权的事实和经过 , 通过二审判决书向社会做个交待 。 ”许荣华年前在北京的一场公开演讲中如是解释 。
今日 , 一纸司法判决让许荣华11年的等待不再“答案在风中飘荡” 。 江苏高院终审认为 , 本案系发生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纷争 , 作为共同创业的股东因经营理念不同产生矛盾纠纷在所难免 , 但企业家在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强做优企业的同时 , 也应注重企业家的形象 , 讲正气、走正道 , 使矛盾与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 。 牧羊集团认为许荣华有违反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行为曾诉至法院 , 这本是依法解决纠纷的正途 , 遗憾的是其后范天铭、李敏悦不当利用公权力在对方失去人身自由后迫使许荣华签订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股权转让协议 , 这种做法不仅突破法律底线 , 也造成双方十余年的讼累 , 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 也影响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 虽然双方在庭审中明确拒绝法院调解 , 但本院仍希望双方理性妥善地处理后续纷争 , 避免矛盾进一步复杂和激化 , 重新回到依法理性解决纠纷的轨道上来 。 本案一审法院所作判决 , 认定事实清楚 , 尽管对范天铭与陈家荣恶意串通的事实未予认定有所失当 , 但判决结果正确 , 应予维持 。
稿源:(法人全媒体)
【】网址:/a/2020/0601/gxnews167591.html
标题:当事人▲“牧羊案”终审落幕 当事人许荣华又添“新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