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身边事|坐牢16年被判无罪,申请1872万元国家赔偿过分吗?


_本文原题:坐牢16年被判无罪 , 申请1872万元国家赔偿过分吗?
文/陈贻恕
原创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04年11月15日 , 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 , 一死一伤 , 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 。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 , 商丘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死缓 。 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 , 发回重审 。
2008年10月 , 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次年7月 , 河南高院维持该判决 。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 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 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
2019年10月24日 , 该案重审 。 2020年4月1日 , 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 , 河南高院认为 , 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改判无罪 。
4月1日上午 , 吴春红无罪释放 。 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 , 到无罪出狱 , 吴春红被羁押了整整5611天 。
有人说:“这也太过分了吧 , 是狮子大开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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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入狱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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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出狱后和儿子合影
最大的收获是“还我清白”
被冤枉了16年 , 坐牢16年 。 突然有一天 , 还能回家、回归社会这是最大的幸福 。 能够洗脱16年的罪名 ,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恢复自由 。 “还我清白”才是吴春红最大的收获 。
你可以说他要求国家赔偿1872万元太过分 , 你可以说一个普通人的一条命最多也就值个两三百万 。
你也可以说这个金额不过分 。 因为他无辜受冤、无故坐牢 , 损失的是一辈子的青春 , 失去的是16年的自由 , 甚至曾遭受非人的生活 。 更加严重的是内心的创伤 , 可能一辈子也无法弥补 。 在没有工作的十年里 , 家里没有了唯一的顶梁柱 , 一家人是怎么熬过来的?因为他的名誉受损 , 连累一家人抬不起头 , 影响孩子的一生 , 这不仅是一个人的事 。 这样说 , 其实一点也不过分 。
如何避免错案、冤案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吴春红的冤案 , 不是第一次 , 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 在一次次的冤案下 , 我们更加要考虑的是 , 如何降低错案、冤案的出现 。 避免造成无辜的人受害 , 而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 这是人民不允许的 , 更是法律不允许的 。
这可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甚至更多 。

  1. 判案 , 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足够的证据、直接的证据 。 不能因为证据不足 , 而又为了结案 , 随随便便的定罪、定刑 。
  2. 百密必有一疏 , 就算是已经定案的 , 也要留有足够的上诉平反的空间 。
  3. 针对办案不力 , 不透彻的办案人员;盲目定案、定刑的负责机构 , 要严格追责、要加重处罚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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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一旦错案、冤案的出现 , 影响的不仅是一个人 , 而是多个家庭 。 受害人没有得到真正的昭雪 , 受冤的人没有得到平反、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逍遥法外 。 而受冤的人一旦坐牢十几年 , 那基本就会与社会脱轨 。 正如吴春红所说:“不管多少钱 , 都买不到失去的16年 。 出狱两个月了 。 对这个社会感到陌生 , 变化太大了 , 我出门孩子都得始终陪着我 。 ”
【贺州身边事|坐牢16年被判无罪,申请1872万元国家赔偿过分吗?】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失去了的16年青春 , 钱是买不到的 。分页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