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定条件下,企业所得税、个税上限均降至15%

原始标题:海南自贸港:一定条件下 , 企业所得税、个税上限均降至15%)据新华社6月1日电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分步骤分阶段建设 。2025年前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优化税收政策安排 。 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 ,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 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 , 免征企业所得税 。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 , 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 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 , 予以免征 。 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 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2035年前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 。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 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 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 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收入作为地方收入 。 授权海南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 , 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 , 自主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 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执行 。 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结合税制变化情况相应调整 , 并加大支持力度 。 进一步研究改进补贴政策框架 , 为我国参与补贴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参考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