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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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6月1日上午 ,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 。 该案于2019年12月31日 , 海口中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陈恒贵、黎伟、王恒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6项犯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24年、22年、21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海口中院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有期徒刑15年至17年不等的刑罚;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有期徒刑10年至14年不等的刑罚;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涉黑犯罪的保护伞、被告人顾贫从重处罚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 并处罚金60万元 。 宣判后 , 部分被告人不服向海南高院提出上诉 。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审理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据了解 , 2014年 , 被告人陈恒贵、黎伟、王恒敬在海口市共谋成立一个专门从事偷运活体禽畜入岛的组织 , 该组织以“公司”的名义从广东徐闻偷运活体禽畜入岛 , 以恶意举报的方式逼迫货主通过组织安排的渠道进行偷运 , 向货主强行索要高额保护费 , 并收取船费、码头费、人工费等费用 。 为加强对货主的控制和管理 , 壮大组织势力 , 被告人陈恒贵、黎伟、王恒敬分别纠集了被告人符林勇、梁学信、黄贵江、钟某传(另案处理)等人加入组织 , 符林勇、梁学信、黄贵江、钟某传又各自发展成员 , 2014年7月起 , 进一步形成了以陈恒贵、黎伟、王恒敬为组织者、领导者 , 符林勇、梁学信、黄贵江、钟某传为骨干成员 , 秦昌雄等16人为积极参加者 , 许兴云等36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网罗了一批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以及巡逻举报的地下执法队 , 管理严格 , 分工明确 , 层级分明 。 并通过违法及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约7400余万元 , 用于维持组织的运行和发展 。
自成立以来 ,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 对40名货主进行敲诈勒索 , 对其中的35名货主进行强迫交易 , 基本控制琼州海峡活体禽畜偷运行业;以诬告陷害的方式打击竞争对手;严重冲击全省羊肉市场和本地羊品牌 , 对新鲜羊肉市场份额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 导致新鲜羊肉价格上涨 , 并最终转嫁到全省消费者身上;大肆贿赂拉拢相关执法人员 , 干扰正常执法活动;大量偷运禽畜进岛销售 , 未经检验检疫 , 严重破坏海南省无疫岛建设 ,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导致人民群众安全感降低 。
被告人顾贫系该案中的“保护伞” , 2014年至2017年期间 , 被告人顾贫在担任原海口市农业局副局长兼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 , 收受陈恒贵的贿赂 , 并利用职务便利 , 长期包庇、纵容陈恒贵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偷运活体禽畜违规进岛商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8.9万元 。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采访人员 陈栋 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