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河南拟修法:明确城市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公共场所河南拟修法:明确城市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 含电子烟】本报讯5月31日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提请会议“打包”修改 。 其中 , 《河南爱国卫生条例》拟修改 , 对条例第十六条中关于“控制吸烟”有关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 。
据介绍 , 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关于“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和“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 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要求 , 拟将《条例》第十六条修改为: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 ,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
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 禁止吸烟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 全面推行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建设 。
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