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门诊北京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二级以上公办中医院应设发热门诊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近期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 已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 , 即日起到6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 。 依据草案 , 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 按照标准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室 。

发热门诊北京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二级以上公办中医院应设发热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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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安旭东 摄草案明确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标准 , 至少举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 。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 按照要求配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床位 , 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 , 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 本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 , 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 。 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 按照标准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科室 。
【发热门诊北京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二级以上公办中医院应设发热门诊】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 , 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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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发送至zcfgc@wjw.beijing.gov.cn;信件可邮寄至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 邮政编码:100053) 。 邮件和信件请注明“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