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本报见习采访人员 吴晓璐
5月29日 , 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 , 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 ,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证监会表示 , 此次《管理规定》的修改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二是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 。 三是统一法规适用 。 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 , 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 四是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 。
“证监会修改《管理规定》 , 主要是为了丰富证券公司的资本补充工具 , 有利于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 提高流动性 。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表示 。
“次级债和减记债都能补充证券公司的资本金 , 增强证券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 进而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郑磊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表示 。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表示 , 自2010年证券公司次级债相关规定实施以来 , 次级债在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证券公司补充资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近三年 , 证券公司共发行次级债4563亿元 , 占证券公司公司债发行总规模的34% , 次级债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流动性和资本补充工具 。 但目前仅限于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 且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品种也缺乏明确依据 ,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 , 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 , 更好支持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