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完善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交易机制

新华社上海5月29日电(采访人员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29日发布修订后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 , 进一步完善沪市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交易机制 。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 退市后重新上市的公司基本面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 在上市首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规则下 , 当日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 。 此次修订旨在减少交易阻力和不必要的干预 , 增强市场流动性 , 保障重新上市股票的充分交易 。
29日发布并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 , 调整了重新上市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情形 , 即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达到或超过30%、首次涨跌达到或超过60%时 ,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 原“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情形 , 不再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
【上交所完善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管理办法》还新增了临时停牌时间和公告发布等相关规定 , 规定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 停牌期间可报可撤 ,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规定盘中临时停牌公告事宜;明确重新上市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对限价申报实施价格限制 , 即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停牌阶段无申报价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