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理的名义打回去,为何必须动真格?

5月25日 , 在云南禄丰县发生一起“少年霸凌”事件(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 , 相关视频经社交媒体传开后 , 触发舆论关注 。 据悉 , 涉事的4名男生 , 因与12岁女生发生口角争执 , 便在下午放学后将女生叫到校外广场进行殴打 。 经医院初步检查 , 12岁女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 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 。 目前 , 涉事的4名男生正接受警方的调查 。坦率地的讲 , 如果仅是看媒体的报道和警方的通报 , 似乎根本想象不到4名男生能把12岁女生怎样 。 可是 , 当我们通过相关的视频去复盘整个事件的时候 , 才发现“少年之恶”不可轻视 , 才明白有些孩子“未长大 , 已成魔” 。 我们无法得知 , 12岁女孩在被打的几分钟里 , 是何等的绝望 。但是 , 作为她的父母来讲 , 绝对是不忍心回看那些瞬间的 。 因为 , 孩子遭受的“每一脚” , “每一拳”都会令父母痛彻心扉 , 愤怒至极 。 说实话 , 如果法理允许 , 任何父母在面对这样的遭遇时 , 都可能会失去理智 , 想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打人者 , 以牙还牙 , 以眼还眼 。只是 , 我们身处在法理的社会 , 这样的情绪可以有 , 却不能真的去“以恶制恶” 。 但是 , 对于类似的“少年霸凌”行为 , 却还是要以法理的名义打回去 , 要不然就因为他们还是孩子 , 就简单的教育了事 , 确实是无法交代被霸凌者及其父母的 。然而 , 就近些年的“霸凌案件”处置的结果来看 , 绝大多数时候 , 打人者因为年龄原因 , 并没有受到绝对的法律制裁 。 这样导致 , 舆论上形成一种“法不责小”的认知 。 甚至 , 人们普遍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在保护“坏小孩” 。 而“被霸凌的小孩”在接受完结构性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后 , 只能用时间消解伤痛 。于此 , 这两年 , 每当有少年霸凌行为发生后 , 舆论上就呼吁调整“少年入刑的年龄” 。 并且 , 也期待法理层面能对“少年之恶”有明确的惩治标准 。 与此同时 , 涉及监护人共同担责的部分 , 也应该明确化(经济处罚标准等) 。 因为 , 人们更想要的结果是 , 除却给“少年之恶”定罪 , 更要动真格 。对于“少年霸凌者”的惩治 , 除却要进行对应的教育 , 更要让“少年霸凌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 甚至 , 必要的时候 , 可以适当地进行体罚式的回击 。 因为 , 对于有些“少年霸凌者” , 仅靠言语的教育和短时期的改造根本无法撼动顽固的劣根性 。 所以 , 一定尺度的“以恶制恶”也可以适度采用 。当然 , 具体的疼痛感 , 最好可以模拟进行 。 总之 , 在保证一定的公开性 , 透明性的情况下 , 对“少年霸凌者”进行适当体罚 , 是必要的 。 因为 , 对于一些秉性顽劣的孩子来讲 , 言行教育多是左耳进右耳出 , 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并且 , 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 , 如果只是进行教育 , 更多的意义是“打捞和救赎” , 而对于惩治层面其实是缺位的 。 所以 , 强调一定程度的体罚 , 其实也是合理的 , 并非简单的以恶制恶逻辑 。 因为 , 就现在十四五岁的孩子 , 其实已经很成熟 , 该懂的 , 不该懂的 , 都已经烂熟于心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 一味强调保护“少年霸凌者”的利益 , 其实就是在诛杀被霸凌者及其家人受伤的心 。 过去 , 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 , 总觉得道歉认错就算完事 。 可事实上 , 对于“少年霸凌者”来讲 , 大多数时候 , 是“狗改不了吃屎” 。 所以 , 如果轻饶他们 , 就意味着在预约更多“霸凌事件” 。是的 , 正因为他们是孩子 , 才不能轻易放过他们 。 如果我们的世界处处在考虑作恶者的利益 , 那么被霸凌的孩子 , 可能永远难以释怀 。 甚至 , 当“少年霸凌者”已经看透法理的羸弱之处后 , 可能常态性的霸凌就会此起彼伏 。 所以 , 是该动真格 , 下重手的时候了 。要不然 , “少年霸凌者”今天可以拳打脚踢 , 明天就可以横刀立马 。 甚至 , 如果一次性不能将“少年霸凌者”拿下 , 很可能被霸凌者会遭遇二次霸凌 。 因为 , 在恶人的逻辑里 , 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错 。 甚至 , 他们会认为 , 自己被抓也是被霸凌者的错 。所以 , 对于“少年霸凌者”的父母 , 此时此刻 , 就不要再护犊子了 , 该出手时就出手 , 不然 , 以后只能在监狱见孩子 。 事实上 , 很多“少年霸凌者” , 多是因为父母管教失职形成的恶习 。 所以 , 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 , 除却反思 , 也要进行“闭门操练” , 尽早让孩子知道利害关系 。过去 , 在发生类似的霸凌事件后 , 往往是在强调学校该如何 , 老师该如何 , 社会该如何 , 而对于“少年霸凌者”的父母而言 , 貌似没什么事儿一样 。 可事实上 , 在解决少年霸凌的问题上 , “少年霸凌者”的父母 , 可能才是关键角色 。因为 , 在孩子未真正走向社会时 , 父母的权威性还是起作用的 。 所以 , 发生霸凌后 , “少年霸凌者”的父母 , 一定要强势出头 , 在气势上把自己的孩子拿下 。 该动之以情就动之以情 , 该诉诸武力就诉诸武力 , 不要觉得是自己的孩子就舍不得 , 看一看人家的孩子怎么被自己的孩子殴打 , 可能就觉得“师出有名”了 。与此同时 , 也要允许被霸凌者的父母 , 当面训斥“少年霸凌者” , 让他们知道被霸凌者也是父母生的 , 并且也让他们明白 , 如果法理允许 , 被霸凌者的父母很可能会把他们屁股打烂 。 总之 , 必须让“少年霸凌者”为此感到后怕 。 包括将这样的行为写入档案 , 成为其一生的污点 。事实上 , “恶人最怕闯祸” 。 所以 , 把法理的尺度收紧 , 可能就可以杜绝大多数霸凌事件的发生 。 要知道 , 孩子们并不傻 , 他们很清楚殴打的尺度和犯罪的边界 , 所以 , 他们才敢动用私刑 。 甚至 , 对于大多数12岁以后的孩子来讲 , 即便不知道具体的刑法尺度 , 但是 , 却可以讲出“杀人偿命 , 欠债还钱”的普世法则 。所以 , 别再以他们还小 , 为他们辩护了 。 因为 , 对他们施以慈悲 , 可能不会换来善意 。 以法理的名义打回去 , 并不是要将他们置于死地 , 而是对于他们的惩罚要实实在在的落实下去 。 如果说年龄小 , 这次霸凌事件中的12岁女孩年龄更小 , 如果饶过他们 , 我们又将如何面对她?原创文章 , 谢绝转载 , 首发微信公众号:qingnianxuej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