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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卢通)因邻里矛盾遭多人追打后 , 广东惠东男子郑剑锋持剪刀刺向另一方 。 案发后 , 郑剑锋被控故意伤害罪 , 另一方欧某伟等6人被控聚众斗殴罪 。 后郑剑锋一审获刑3年10个月 。
28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悉 , 惠东县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对欧某伟等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郑剑锋律师表示 , 他们对裁定不服 , 将提起申诉 。
遭围殴后捅伤5人一审获刑3年10个月
一审判决文书显示 , 2018年6月24日23时50分许 , 欧某伟因隔壁郑某云(郑剑锋弟)家冻库噪音过大 , 联系郑某云到现场处理 。
次日0时10分 , 郑剑锋骑摩托车经过现场时 , 与欧某伟等人相遇 。 欧某伟一方有人先动手推打了郑剑锋 , 随后双方爆发肢体冲突 。
采访人员获取的多段监控视频显示 , 郑剑锋在现场停车后 , 双方有口角动作 , 随后郑剑锋被对方约10人追赶 , 其中有一名黑衣男子手持长刀 。
警方司法鉴定中 , 郑剑锋受轻微伤 , 对方2人重伤 , 3人轻微伤 。 案发后 , 郑剑锋被控故意伤害罪 , 另一方欧某伟等6人被控聚众斗殴罪 。
4月26日 , 惠东县法院对郑剑锋案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 , 郑剑锋“在摩托车尚未熄火就急促下车” , 并与欧某伟一方发生冲突 , 此系持械到达案发现场 , 主动挑起事端 , 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
故认定郑剑锋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 一审判决后 , 郑剑锋提起上诉 。
检方对围殴一方决定不起诉
郑剑锋案审理过程中 , 欧某伟等6人涉聚众斗殴案也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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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某伟不起诉决定书部分页面 。受访者供图
裁定书显示 , 2019年3月 , 惠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后惠东县法院开庭审理 。 今年4月21日 , 惠东县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 , 要求对该案撤回起诉 。 法院最终裁定准许检方撤回起诉 。
5月26日 , 惠东县检察院对欧某伟等6人分别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 不起诉理由从此前的“事实、证据发生变化”改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与上述决定书同日下达的还有《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 检方认为 , 认定欧某伟一方与郑剑锋斗殴故意的证据不足 , 此外 , 欧某伟一方6人聚众行为的证据不足 。
上述《说明书》提到 , 在郑剑锋出现之前 , 欧某伟一方已经报警 , 他们和郑剑锋没有约架 , 也不知道郑剑锋会到现场 。 同时 , 在郑剑锋到达后 , 欧某伟一方“才对郑剑锋这一特定对象实施故意伤害行为 , 但郑只构成轻微伤 , 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
28日 , 郑剑锋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他们对上述裁定不服 , 将按程序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编辑 左燕燕
【男子|广东男子遭围殴后捅伤5人案:检方决定对围殴一方不起诉】校对 赵琳
来源:(新京报)
【】网址:/a/2020/0528/kd176516.html
标题:男子|广东男子遭围殴后捅伤5人案:检方决定对围殴一方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