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眼|中卫一女士与已婚男子再次结婚生子,犯重婚罪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闻某某 , 女 , 1975年出生 , 现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街某小区 。 因涉嫌强迫交易罪 , 于2019年4月22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刑事拘留 。 因涉嫌重婚罪 , 于同年5月24日经本院批准 , 于次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执行逮捕 , 同年7月24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 同年8月21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 现羁押于中卫市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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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
1985年 , 马某某(另案处理)和白某某结婚 , 婚后生育4个儿子 。 1994年至案发 , 被告人闻某某明知马某某已结婚且婚姻关系存续 , 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2个儿子 。 被告人闻某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闻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 可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 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根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 , 建议判处被告人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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