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两罪并罚被公诉

因行车让路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 , 并将对方殴打致伤 。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过申请批准本已被取保候审 , 却因法律意识淡薄 , 又被批捕了 。
2019年9月9日 , 熊某、张某、陈某在奉贤区商业街路口准备停车 , 因行车让路问题与李某等人发生争执 , 后将被害人殴打致伤 。
案发后 , 犯罪嫌疑人熊某、张某、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三人均能认罪认罚 , 在家属协助下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 三人未被羁押逮捕 , 12月9日获予取保候审 。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两罪并罚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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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熊某、张某、陈某三人寻衅滋事一案 , 奉贤检察院依法受理 。然而 , 1月20日 , 远在安徽的张某因醉酒驾车被当地公安民警拘留 。
经鉴定 , 案发时其血液乙醇浓度为100.8mg/100ml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 /100ml以上的 ,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 , 因而变更强制措施 , 经公安机关提请 , 检察机关予以批准逮捕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 ,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 应当予以逮捕 。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 , 张某、熊某等3人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 , 致一人轻伤 , 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且属共同犯罪 。犯罪嫌疑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 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二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 应当数罪并罚 。近日 , 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熊某等3人提起公诉 。
“取保候审”应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 ,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 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两罪并罚被公诉】作为强制措施之一 , 获得取保候审并非万事大吉 , 案件还未终结 , 被保人更应警醒自己 , 严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