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当好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护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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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从看守所回去以后 , 立即开展了法律合规经营培训 , 并积极组织公司恢复正常工作 , 还与合作企业共抗疫情 , 保证疫情期间减少网络安全方面的风险……”某信息技术公司在寄给奉贤检察院的感谢信中写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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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今年4月说起
4月23日 , 某信息技术公司的负责人何某 , 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公安机关移送奉贤检察院审查逮捕 。
该院受理此案后 , 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 , 涉案公司系实体经营企业 , 并非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主业 。于是承办检察官与企业员工及辩护律师积极沟通 , 一方面全面核查公司经营情况 , 证实该公司是一家互联网技术公司 , 企业客户包含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 , 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另一方面 , 督促企业尽快补缴税款 , 促使该企业于4月29日将涉案税款予以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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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建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考虑到涉案企业已将税款补缴到位 , 国家税收损失得到挽回 , 企业负责人何某自愿认罪、真诚悔罪 , 且系初犯 , 其社会危害性不大 。
4月30日 , 奉贤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奉贤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 ,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 , 如在本案中 , 承办检察官除了严格审查原有公安报捕的案件证据外 , 还要求企业提供经营证明材料、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等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确认该企业有实体产业 , 且在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后 , 企业经营遇困;
二是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 , 使犯罪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促使涉案企业及时补缴税款、挽回国家税收损失;
三是依法快速办结 , 避免因办案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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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在该院日前办理的另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 , 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涉案企业 , 发现两家企业在负责人被批准逮捕后均出现客户关系维护困难、员工情绪不稳等现象 , 复工复产受到影响 。在涉案企业将全部税款补缴后 , 该院对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 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
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 , 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关键时期 ,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 依法全力做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 , 切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对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 , 最大程度防止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 努力为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检察作用 。
— END —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供稿 | 傅杰
编辑 | 杨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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