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开发区高价“哄迁”被疑涉腐

江苏射阳开发区高价“哄迁”被疑涉腐2019年10月份 , 采访人员接到江苏射阳恒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雨清的举报 。 丁雨清表示:2019年3月份 , 他向射阳县纪委、监察机关举报关于开发区房屋征收办于2017年7月 , 在没有土地、房屋征收批文的情况下 , 以高价补偿款将恒源公司六家租户以远超市场价的高价搬离公司厂区 。
江苏射阳开发区高价“哄迁”被疑涉腐
射阳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租户高价搬迁 被拆迁主体不知情2019年10月17日 , 采访人员来到位于射阳县城模范路东侧(原射东村三组)恒源公司车间 。 丁雨清告诉采访人员 , 自2017年7月租户撤走的两年多来 , 多次找射东村村支书朱晓华、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沟通却一直未果 。丁雨清说:“100多吨货物 , 装卸、转运费用不会超过10万元 , 但王广和朱晓华两人以远超出市场价的搬迁费付给我公司的租户 , 让他们搬迁 。 六家租户搬迁 , 也就100多吨的建材 , 征收办就给了200多万元搬迁费 , 而实际上六家租户的所有瓷砖等实物也不值200万元 , 这是不是超越常规?六家租户的装修跟恒源公司都有协议 , 搬迁时所有的装修都属于恒源公司 , 所以也不存在装修费补偿这一事实 。 ”
江苏射阳开发区高价“哄迁”被疑涉腐
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恒源公司拥有自建厂房2000多平方米 , 近几年由于经营不景气 , 遂采取出租厂房方式维持职工生计(年租金60多万)用以自救 。 但在2017年7月4日 , 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办以射东居委会的名义 , 在不具有任何征收文件和拆迁主体资格的情况下 , 不通知被拆迁主体恒源公司 , 而是私自跟租户龚良记、龚栋华等六家签订房屋搬迁协议书 , 严重损害了恒源公司的合法利益 。 而且 , 六家租户被给予200多万元远高于市场价格的搬迁费 。 ”丁雨清表示 , 还有一户叫陈辉 , 明明与恒源公司租赁合同已经终止 , 且仓库内没有任何实物 , 竟然也得到征收办的10万元补偿款 。丁雨清认为 , 作为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的居委会 , 在没有提供土地、房屋征收批文的情况下 , 给恒源公司租户搬迁的200多万补偿金从哪里来?是否涉及资金使用违规违法?事实上 , 恒源公司的2000多平米厂房和出让的4000多平米工业用地才估价150万元 。 而六家租户的搬迁费和征收费却达到了200余万元 。“射东村、开发区征收办将恒源公司的租户高价哄走 , 却始终不能提供省、市、县征收批文 , 还散布我厂说拆就拆 , 致使我公司无法出租厂房 , 每年损失达60多万元 。 这件事情已过去两年多了 , 员工工资没找落、损失也无人承担 。 ”丁雨清说 。多方联系未果2019年10月18日 , 采访人员来到射阳县经济开发区 , 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陈广苏进行了接待 , 当采访人员要求采访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和射东村支书朱晓华后 , 陈主任经询问后表示 , 二人因开会不便接受采访 。 当采访人员表示能否查看模范路附近征地拆迁的相关批准文件时 , 陈主任表示都有 , 但现在不好找 , 并建议采访人员留下邮箱 , 随后将相关资料发至该邮箱 。 采访人员之后一直电话联系陈姓主任 , 希望其尽快将相关资质文件发至邮箱 , 但对方多次推脱后便不再接听电话 。
江苏射阳开发区高价“哄迁”被疑涉腐
居委会跟恒源公司的商户签订的搬迁协议由于受疫情影响 , 2020年4月16日采访人员再次来到射阳县 。 在恒源公司 , 举报人丁雨清告诉采访人员 , 2019年9月30日 , 射阳县人民政府信访答复意见书明确了2018年6月4日的开发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部分事实不清 , 认定退回开发区重新办理 。 而6个月后(2020年4月2日)开发区则出具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月17日上午 , 采访人员再次来到射阳县开发区办公室 。 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陈广苏在接受采访中强调两点 , 一是在拆迁中恒源公司漫天要价 , 二是政府手续齐全 , 之后会提供 。 最后 , 陈主任让采访人员留下采访提纲及邮箱号 , 表示向领导汇报后统一回复 。随后 , 采访人员随当事人丁雨清一起前往射阳县信访局信访大厅 。 接待丁雨清的一位主任在得知来意后 , 一会说联系落实 , 一会说不在信访范围内 , 一会又进去打电话……但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截止发稿前 , 采访人员依旧未收到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的相关回复 。 对此 , 采访人员将继续予以关注和跟进报道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特别说明:文章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