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 渤海财险被罚13万
【投保人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 渤海财险被罚13万 】5月25日 , 银保监会官网公布涪陵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公司及员工被罚13万 。
处罚书全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涪陵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涪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当事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公司
营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58号1-1附1号
主要负责人:张琳羚
当事人:张琳羚
身份证号:51132119820628****
职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住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 涪陵银保监分局对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当事人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涪陵银保监分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经查 , 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 2019年3月至6月 , 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645笔 , 合计支付236412.47元 。
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琳羚 , 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
上述事实有该公司相关报告、相关人员调查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 。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 , 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提出陈述申辩 , 申请减轻、减免处罚:一是公司规模小 , 未恶意扰乱市场;二是公司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 精准完成对口扶贫任务;三是积极配合调查;四是及时整改消除不当行为 ,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内部处罚;五是公司面临经营亏损 , 无法承受处罚 。
分局经复核认为:该公司规模小且未恶意扰乱市场、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精准完成对口扶贫任务、公司经营亏损无法承受处罚等均不是法定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公司积极配合调查 ,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内部处罚 , 构成从轻处罚情形 , 已予以考虑 。
综上 , 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该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我分局决定对渤海财险涪陵支公司罚款12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我分局决定对张琳羚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当事人若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 向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0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 南方都市报|60G流量只能用三分之二?浙江消保委:联通涉嫌侵权及合同违约
- 收了1000万定金后,中介竟说房子不能卖了!房产局:合同无效
- 有这些行为的教师,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 1-4月山东中小微企业获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近七成
- 开讲青岛社保政策法规“云课堂”开讲 劳动合同专题有关问题热点问答
- 乐居财经|葛洲坝共计115.15亿元!中国能建集团签订印尼DATA DIAN水电站一期项目EPC合同
- 被保险人中华联合财险被罚12万:给予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 RNG|RNG夏季赛大名单缺少绝对主力Uzi 疑因合同被挂起
- 形塑合同解释的方法论品格
- 挖贝网|合同额增幅较大,网信安全2019年净利910.94万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