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故意绊倒5岁男童:为何熊老人会所向披靡?

近日(5月22日) , 在四川成都 , 一位79岁的广场舞大妈 , 主动伸脚绊倒玩滑板车的男童 , 致其面部着地 。 有目击者将整个过程记录下来 , 并且向“广场”所属社区举报 。 据悉 , 当晚社区通报:男童未受伤 , 老人已致歉 , 男童父母表示谅解 。 但是 , 这样的事情 , 还是触发社交媒体的广泛关注 。就事论事 , 如果撇开“广场舞”的背景 , 可能这位老人故意使绊子就属于“彻底的坏” 。 但是 , 当我们透过目击者的视频 , 却可以发现一个“微妙的图景” 。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 , 79岁大妈出脚使绊子 , 是缘于“熊孩子”玩滑板干扰到他(她)们跳广场舞 。 所以 , 才会使绊子进行报复性驱赶 。只是 , 回到广场的公共性上 , 本就不属于大妈 , 也不属于孩子 , 而是大家共有的场所 。 所以 , 作为79岁的大妈来讲 , 所作所为 , 显然就有些不合时宜 。 虽然 , 最后的结局 , 并没有触发太大的纠纷 , 但是 , 这件事情本身 , 却反映出 , 主流社会对“熊孩子”和“熊老人”的无奈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 , 在公共场所活动 , 只要不影响别人 , 都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 但是 , 现实的困境是 , 无论是“熊孩子” , 还是“熊老人” , 貌似都有一定的“豁免权” , 他(她)们做得好 , 要加分 , 做得不好 , 却要必须去理解 。 所以 , 这也导致 , 在公共场合下 , “熊孩子”和“熊老人”总是“所向披靡” 。要知道 , 在我们的世俗文化中 , “尊老爱幼”一直是“大圭臬” 。 从具体的强弱视角看 , 貌似孩子和老人是弱势的 , 但是 , 真正走进现实 , 夹在孩子和老人中间的群体才“最弱势” 。 因为 , 只要和“熊孩子” , “熊老人”发生纠葛 , 十之八九都是“不应该”的 。 这在法理上和道德上 , 都是无差别的 。但是 , 真要是“熊孩子”遇上“熊老人” , 可能“熊孩子”也会败下阵来 。 因为 , 作为“熊老人”来讲 , 起码在话语权上就比“熊孩子”多 , 并且“使绊子”的可能性也大 。 所以 , 回到“广场舞大妈故意绊倒玩滑板车的5岁男童”的事件中 , 最根本的问题 , 不在于广场的公共属性 , 而在于“熊二”(熊孩子)遇上“熊大”(熊老人) , 也难免会被“人性狩猎” 。如果 , 仅从危害性和结果论来看 , 老人绊倒孩子这种事情 , 是不配占用社会公共讨论资源的 。 但是 , 如果追溯公共秩序及社会文化内涵 , 却发现这种“以恶制恶”的逻辑是较为普遍的 。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 , 5岁男童踩着滑板穿梭于舞群之间 , 确实也并不好 。 可是 , 大妈使出“无影腿”横扫 , 更实属不该 。说实话 , 他(她)们在公共广场上跳舞和滑板 , 这都是可以的 。 但是 , 只要不互相影响 , 不把广场的使用权独霸 , 就不应该受到指责 。 但是 , 在可触的现实中 , 广场舞大妈独霸广场使用权 , 熊孩子肆意骚扰路人的行为 , 确实已经苦公众久矣 。所以 , 当他(她)们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 , 自然会引发舆论的关注 。 不过 , 就“广场舞大妈故意绊倒玩滑板车的5岁男童”的事情 , 貌似主流的舆论 , 把更多的责任归咎于老人 , 而没有过多的谈论孩子的问题 。 很大程度上 , 其实还是“受害者不责”的逻辑 。不过 , “大妈们”为跳广场舞 , 对“异己们”进行驱赶 , 这已经不是头一次 , 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 坦白讲 , 中老年妇女进行健身 , 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 但是 , 当她们的健身行为对别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时候 , 或许就应该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 。只是 , 普遍来看 , 人们多数时候只能妥协 , 无法制约 。 所以 , “广场舞大妈”自然也就被污名化 。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 , “大妈”被污名化已经很久 , 但是 , 广场舞的出现 , 导致这种污名被更深化 。 甚至 , 对于“现行的大妈” , 以现存的历史性偏见来看 , 总被人们认为是“坏人变老” 。可事实上 , 这些论断也只是一种无奈的定性 。 因为 , 对于不讲道理的人来讲 , 任何年龄段都是存在的 。 只是 , 在我们的社会机制中 , 对于“熊老人和熊孩子” , 总是给予太多的宽容 , 也就是以最低的姿态去面对不讲道理的嘴脸 。 这种压抑之下 , 人们只能通过谩骂来释放情绪 。 于是 , 污名化的逻辑就应运而生 。不得不承认 , “大妈” , “大爷” , “孩子”被污名化 , 在最近几年来 , 势头越来越重 。 当然 ,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 , 他(她)们都不讲道理 , 道理也不能把他(她)们怎么样 。 于是 , “我弱我有理” , “你强你没理”就成为一种普世逻辑 。 并且在现实生活中 , 隐隐发作 。坦白讲 , 在跟“熊孩子”和“熊老人”发生冲突时 , 被打只能认命 , 可是主动出手 , 就会陷入赔命的境地 。 于此 , 在面对“熊孩子”和“熊老人”时 , 最好的方式就是认错或是逃跑 。 因为有句话叫:“惹不起你 , 还躲不起吗” 。 然而 , 在这种社会氛围之下 , 也反向助长了“熊孩子”和“熊老人”的气焰 。所以 , 出现“广场舞大妈故意绊倒玩滑板车的5岁男童”也就不足为奇 。 好在 , “熊孩子”的家长“并不熊” , 要不然 , 当晚的社区通报就可能是:男童未受伤 , 老人虽致歉 , 但未获得男童父母的谅解 , 双方多次陷入肢体冲突 , 至今协商未果 。因为 , 很多时候 , 事情的走向就在一念之间 。 尤其 , 对于道理本身来讲 , 一定是要强调的 , 并且也是要遵从的 。 要不然 , 一件小事就可能触发不可收拾的局面 。 所以 , 作为“熊孩子”和“熊老人”还请自求多福 , 毕竟 , 在公共场所之下“耍横” , 并不是每一次都有人“惯着你” , “让着你” 。于此 , 比起“尊老爱幼” , 尊重规则 , 尊重人性 , 可能更值得期待 。 如果 , 我们所处的公共环境 , 能尽可能的不划分身份 , 性别 , 长幼 , 并且还能彼此平和的相处 , 那么个体的人性之美 , 才能最大限度地挥发出来 , 成为美好生活的“润滑剂” 。否则 , 总把“自己的尺度”当作“公共的尺度” , 迟早会被“公共的愤怒”打入地狱之中 。 说实话 , 如果5岁的幼童未经世事 , 不懂规矩 , 还能讲得通 。 可是 , 作为79岁的大妈 , 要是还不懂基本的公共规则 , 并且还肆意的使绊子 , 那么就真的不可原谅 。当然 , 最要紧的事情是 , 在类似广场这种公共场所中 , 个体在其中的行为边界 , 到底该如何去约束 , 这也是较为棘手的问题 。 因为 , 对于个体之间的冲突 , 除却直接的纠纷 , 绝大多数时候 , 都是个体在公共场所中活动 , 所产生的情绪摩擦所致 。 而这种时候 , 最可怕的就是 , “公共场所”是我家的“认知观念” 。原创文章 , 谢绝转载 , 首发微信公众号:qingnianxuej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