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将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到2022年底,北京市将建成不少于350家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不少于12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并持续提升使用效率。农村地区,建成不少于10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北京日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将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市、区政府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七有”“五性”监测评价体系。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设置专门养老用地类别并明确养老设施用地范围。
本市将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2020年—2022年,每年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
今日,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
【基本养老】制定服务清单 统一服务标准
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城乡特困老年人等托底保障群体;二是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体;三是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保障群体。
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功能继续强化。到2022年底,各区至少建成一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分类分层次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乡镇敬老院管理权移交至区民政部门。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村地区管”思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保障乡镇养老设施用地,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规定给予支持。
本市将制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清单、保障标准,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统一服务标准和扶持政策。制定失智、无子女老年人照护支持政策。
【居家养老】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
在构建就近精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方案》提出: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不少于3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家,并持续提升使用效率。
推动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支持平台。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做好服务需求对接,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据采访人员了解,“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就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制定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上门照护的服务对象和标准。制定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
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励政策,对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阶梯式补贴。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助餐体系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经各区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餐饮企业,视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享受助餐服务流量补贴。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制定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规范,到2022年底建成不少于1000个服务点。农村养老服务补贴可直接补贴提供邻里互助或志愿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建辖区养老服务联合体,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功能衔接。
【优化营商】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养老产业发展和服务消费体系方面,《方案》提出:
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
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
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单体门店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分页标题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本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
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
加快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改革,支持保险机构推进老年人意外险、失独家庭综合保障等涉老保险项目增点扩面,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扩大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试点
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应配建养老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餐厅、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可单独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集中式居家养老试点机构视同养老机构享受水电气热居民价格和运营补贴,参照居民住宅实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制度。
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北京日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将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