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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专访张新宝:民法典为AI立法留了空间|新京报正在直播
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和侵权责任编召集人 , 参与了民法典编纂工作 。
5月22日上午 ,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 这是“完整版”民法典草案第二次亮相 , 去年12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曾初次审议草案 。 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法” , 民法典草案有哪些新规定 , 这些新规定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对此 , 5月21日 , 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接受了新京报“正在直播”视频连线专访 。
互联网是侵权多发场所 法律要进行调整保护
新京报: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和侵权责任编召集人 , 你参与了民法典编纂工作 , 如何评价今天审议的草案?
张新宝:民法典是我们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 也是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的一个重大的立法项目 。 在中央决定的推动下 , 制定了这样一部条文众多、体系庞大、结构严密、典章性的法律 , 而且是调整我们人民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这样的一个基本的法律 。 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将近40年的学者 , 看到这样一部法律草案提请审议 , 感到特别的欣慰 。 我想这样一部法律通过之后 , 我们的民事法律更趋完备 , 人民生活会更加美好 。
新京报:人格权编草案将AI换脸、声音等都纳入了人格权保护范围之内 。 不过 , 民法典编纂启动之初 , 就有学者提出 , 民法典应该适应人工智能的发展 , 现在的民法典草案能适应人工智能对立法的需求吗?
张新宝:民法典是一部基本法 , 基本法要保持基本稳定 , 与那些特别法不一样 , 不能经常地修改 。 比如法国民法典 , 到今天有200多年的历史 , 修改是很少的;德国民法典也有100多年的历史 , 修改也很少 。 所以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新的事物 , 变化得特别快 , 不能够由基本法做出细微的规定 , 但是基本法要给它留出发展的空间 , 规定它发展的方向以及基本原则 。 从这个角度看 , 民法典对于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技术的未来发展 , 还是留下了足够空间 。
新京报:除了人工智能 , 互联网在民法典草案当中也有一些其他的体现 , 比如网络侵权责任方面的一些规定 , 设定了通知—反通知规则 。 对此 , 你怎么看?
张新宝:关于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 , 之前的法律也就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就有明确规定 , 草案写得更为具体 , 增加了反通知的规定 。 在互联网上的侵权主要是侵害人格权 , 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这样一些权利 。 整体来看 , 互联网上的侵权 , 尤其是对人格权的侵害 , 是一个多发的场所 。 这样就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发生 , 因此法律要对它进行调整保护 。
稿源:(新京报)
【】网址:/a/2020/0521/gxnews165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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