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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插线板”侧面有个三毫米细孔 , 孔里暗藏窃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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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黄昕颖 葛明亮 采访人员 刘浏)表面看是车钥匙、电源插线板、充电宝、手表 ,实则它们是“穿了马甲”的偷拍、窃听器材 , 可用于窥视他人隐私 。 2020年5月8日 , 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付某、刘某甲、李某、刘某乙等人以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 。
一个电话号码促成“商机”
付某现年33岁 , 老家在江西 , 大学毕业后到福建打工 , 2014年辗转深圳 , 从事电子器材销售 。 在经营过程中 , 付某发现周边其他电子市场里有不少人在售卖多用插线板型、手表型、眼镜型、充电宝型、笔型外形伪装的偷拍偷录设备 。 得知此类设备销路好挺赚钱 , 付某动了心思 , 从2016年开始在在自己的网店内售卖各类偷拍偷录器材 。 认为销售偷拍器材“有前景”的远不止付某一个 , 2017年初 , 在南通经营安防器材设备的李某 , 在深圳一次展销会接触到各式窃照、窃听器材 , 对其很感兴趣 , 并记下付某店铺门口预留的手机号码 , 想着以后可以从这里进货 。
回到南通 , 李某立即和丈夫刘某甲开始行动 。 2017年4月 , 刘某甲加了付某的微信 , 开始购买偷拍偷录设备 。 第一次 , 刘某甲买了7个针孔摄像机、10个充电宝型摄像机 , 付某通过快递将器材发送到了刘某甲开店的通信器材市场 。 一来二往 , 刘某甲夫妇和付某熟了起来 , 付某成了刘某甲的货源地 , 多次进行交易 。
其实 , 三人都清楚 , 销售窃照、窃听器材国家明令禁止 , 但利益驱使 , 他们不肯收手 。
同行“取经”也开始卖偷拍设备
刘某甲夫妇买卖搞得风生水起 , 引起同行刘某乙(女)的注意 。 刘某乙和刘某甲同在一个通信器材市场做生意 。 2018年8月 , 有客户到店里问有没有偷拍偷录设备 , 刘某乙想到同行刘某甲在做这个事 , 说可以搞来货 。 她找到刘某甲 , 买了几次偷拍偷录设备 , 再转卖给客户 。 尝到甜头 , 刘某乙索性直接上网搜索偷拍偷录设备货源 , 购买回来再出售 。
2019年10月10日 , 刘某甲、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10月12日 , 刘某乙被抓获;2019年12月5日 , 付某被抓获归案 。 到案后 , 几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从刘某甲、李某、刘某乙经营的店铺中查获了笔型摄像机、充电宝型摄像机、手表型摄像机、模块针孔型摄像机等偷拍偷录设备20余个 。 根据公安部门鉴定 , 上述查获的偷拍偷录设备均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
稿源:(北青网)
【】网址:/a/2020/0520/gxnews165283.html
标题:刘某甲:孔里暗藏窃听器!,“插线板”侧面有个三毫米细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