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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南市发改委网站济南发改委发文: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全额退费】各区县发改委(局)、教体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 各幼儿园:
为规范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行为, 切实维护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 经研究 , 现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为2020年2月1日至复园之日止 。
二、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中的收费项目设定 , 严禁扩大范围、自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网络课程等形式为由 , 另外收取费用 。
三、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 已提前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及伙食费等 , 需向家长全额退费 。 其中 , 办理退园的 , 幼儿园应一次性全额退费;未办理退园的 , 幼儿园可与家长协商确定具体退费方式 。
四、复园时间为当月15号前的 , 当月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9〕90号)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复园时间为当月16号后的 , 当月按工作日折算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
复园次月及以后 , 恢复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9〕90号) 。
五、各区县(如历下区)原保教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 。
六、本通知由发改、教育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进行解释 。
七、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 , 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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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发改委网站)
【】网址:/a/2020/0519/1589855683.html
标题:济南市发改委网站济南发改委发文: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全额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