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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被贷款”2239万,江西男子维权4年拟起诉华夏银行索赔(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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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被贷款”2239万,江西男子维权4年拟起诉华夏银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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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招辉这才意识到,这笔贷款与他供职了四年的公司存在很大关联。据他回忆,2011年,他入职天腾动漫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之后,公司以办“工资卡”的名义收了他的身份证。在项招辉当时未知的情况下,他成了索克斯公司的法人。而这家索克斯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也没有员工等。
据项招辉讲述,2014年公司曾组织十几位同事前往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当时公司领导说不知道贷不贷得下来,让我们先试试,我们就签字了。”项招辉表示,当时还存放了他的两张照片。“但是我2015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我2014年年底就辞职了,当时还要求把公司法人变更过来,直到2015年5月,他们才给我变更。”
采访人员从天眼查了解到,南昌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5月12日,法人代表由项招辉变更为李某德,而贷款合同的签订便是在变更法人的前六天。采访人员就此事拨打索克斯公司电话,对方电话均未接通。
项招辉表示,自己可以肯定,没有在2015年去银行签订这笔贷款,于是找了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希望银行能把面签照片拿出来核对,但最终没有拿到面签照片。
“如果照片不是我本人的话就不要影响我的正常工作生活,但是银行那边肯定是我签的,法官也说如果有面签照片可以证明不是本人签名,就以面签照片为准,我又向法院提交了调取证据材料的申请,结果银行也没有提供。”项招辉说。
原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李起宏告诉采访人员,他已于2019年11月底调去赣州任该地方银行行长,“当时我是负责调查这件事,但是现在我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建议询问南昌分行现任纪委书记。”随后采访人员就此事致电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及纪委监察室相关人员,截至发稿前均未获得回复。
银监局: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
无奈之下,项招辉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合同中的签名和手印指纹进行司法鉴定。2018年8月22日,受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鉴定与指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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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笔迹鉴定书
2018年9月,项招辉拿到了司法鉴定书,结果显示指纹和笔迹都不是他本人的。后来项招辉拿着鉴定书,将情况反映至江西银监局。
随后,银监局出示《意见书》称,根据档案资料与相关的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员工在见证合同签署环节存在不实行为,该行在该笔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资料的真实性,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


稿源:(小山核看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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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华夏银行#“被贷款”2239万,江西男子维权4年拟起诉华夏银行索赔(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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