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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关注】广东一男子酒后身亡 , 酒友被索赔49万!判决结果来了
去年 , 广东佛山一男子邀约朋友聚餐 , 醉酒后因急性酒精中毒引发多种并发症后身亡 , 后其亲属起诉同桌饮酒人 , 索赔49万元 。 据佛山中院日前消息 ,最终法院判决同桌饮酒人已尽合理义务 , 不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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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醉酒后去世 , 亲属向同桌酒友索赔49万元
2019年某天晚上 ,小林通过微信 , 约 梁某、 温某到高明聚会吃饭 , 其间 , 各人均有喝酒 。 在喝完一瓶洋酒后 , 小林到饭店前台拿酒 , 被梁某、温某阻止 , 但小林不听劝告 , 继续到前台拿了3瓶白酒到饭桌 , 与梁某、温某等人继续喝酒 。
后小林醉倒 , 温某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呼叫救护车将小林送至医院治疗 , 梁某、温某陪同前往 。 诊疗期间 , 梁某、温某一直没有离开医院 。
次日早上6时 , 小林在医院急诊室内被发现昏迷不醒 , 医院对其进行抢救后 , 诊断为心跳呼吸骤停、心肺复苏术后、误吸窒息、急性酒精中毒 。 医院告知梁某、温某小林病情危殆 , 梁某即打电话通知小林的妻子 阿香 。 同日 , 小林被送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 , 10多天后因病情危重 , 小林去世 。
事故发生后 , 阿香等小林的近亲属认为 , 梁某、温某作为同席人员 , 无法免除其导致小林醉酒的过错向法院提起诉讼 , 于是 要求两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约49万元 。
一审:同桌饮酒人不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 本案属生命权纠纷 。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理性地控制喝酒 , 否则应对喝酒引发的自身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
【【索赔】酒友被索赔49万!判决结果来了,【关注】广东一男子酒后身亡】小林作为本次聚会的组织者 , 不但自身没有理性控制喝酒 , 而且在同桌人共同喝完一瓶洋酒后 , 不听梁某、温某的劝阻 , 执意再去拿三瓶白酒继续喝 , 可见梁某、温某已经尽到劝阻义务 。 小林并未理性地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及酒量 , 导致饮酒过量 , 梁某、温某不存在过错 。
其次 , 小林亲属主张梁某、温某未在小林身边照顾 , 存在过错 。 经查 , 梁某、温某在小林醉酒后拨打急救电话 , 两人也跟随救护车将小林送医院治疗 , 其后两人也一直在医院等候 , 表明梁某、温某已尽到基本的护送和照料的义务 。 故对该主张 , 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
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 , 小林的家属不服 , 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 。
小林的妻子阿香认为 , 小林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误吸窒息 , 梁某、温某未尽看护义务 , 也未如实告知家属到场接替看护 , 存在过错 。
稿源:(羊城晚报)
【】网址:/a/2020/0517/gxnews164526.html
标题:【索赔】酒友被索赔49万!判决结果来了,【关注】广东一男子酒后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