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广西龙网_原题为 醉酒上高速追尾又逃逸 90后男子被判拘役2个月
扬子晚报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任偲佳 采访人员 万凌云) 夏天又到了 , 晚上喝酒撸串吃烧烤也成了很多年轻人打发漫长夏夜的好方法 。 然而 , 总有一些人忘记了“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的规矩 , 以身试法 , 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 12日 , 镇江经开区法院以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典型案例 , 给众人提醒:莫存侥幸心理 , 杜绝酒后驾车 。
【男子:醉酒上高速追尾又逃逸 90后男子被判拘役2个月,】据介绍 , 2019年5月19日 , “90”后男子单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与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单某驾车逃离现场 。 被害人报警后 , 单某被公安机关在服务区抓获 。
经鉴定 , 单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mg/100ml , 属醉酒驾驶 。 经认定 , 单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蒋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 归案后 , 单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赔偿了被害人5400元 , 取得其谅解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单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依法应予惩处;单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 , 后驾车逃逸 , 酌定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并取得谅解 , 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
综合各种情节 ,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单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醉酒驾驶 , 其本质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尤其在高速公路上驾驶 , 对自身以及他人更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 本案中 , 被告人单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 , 后驾车逃逸 , 酌定从重处罚 。 因此 , 本案没有适用缓刑 , 而是对单某判处实刑 。 ”承办法官表示:“虽然看起来只对被告人单某判处拘役二个月 , 罚金二千元 , 感觉判得不‘重’ , 但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 , 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 单某的这次犯罪记录也将会跟随他一辈子 , 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子女今后的有关政审事项 。 对于单某这么年轻的‘90’后来说 , 这个后果其实很严重 。 ”
法官再次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高度的危险性 , 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 而“醉驾入刑” , 则意味着醉酒驾驶就是犯罪 , 不论有没有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 因此 , 驾车者不能带有任何侥幸心理 , 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稿源:(北青网)
【】网址:/a/2020/0513/gxnews163403.html
标题:男子:醉酒上高速追尾又逃逸 90后男子被判拘役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