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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浙江男子花1200万买房 , 送2车位!6年后进去一看彻底怒了…
来源: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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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先生是杭州滨江某小区的业主 , 平时 , 一家人都在永康做生意 , 滨江的房子一直空置着 。
去年年初 , 雷先生打算装修入住 , 可进了小区却发现 , 自家门前的两个车位被别人给占了 。 更让雷先生生气的是 , 对方称这两个车位是他花钱合法买来的 , 并且已经用了一年多了 。
花1200万买了套270平米的房,附送车位
一年后却成了他人的
“绝对不可能的 , 这事说不通!”雷先生称 , 2013年 , 他花了1200万元买下这套270平的房子 , 当时开发商承诺买房就送两个车位 。 签合同时 , 其中就有一份《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
可“巧”的是 , 对方车主也拿出了一份合同 , 合同是2018年底签订的 , 上面显示开发商以52万元的价格 , 将两个车位出售给了他 。
怎么会有两份合同?同样的车位还能二次售卖吗?
雷先生去找物业了解情况 。 物业查询后确认 , 原本赠送给他的两个车位使用权已于2018年12月29日转让给他人 。
按照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 , 这是因为雷先生5年来都没有交过车位使用费 , 所以开发商按照规定回收车位 , 转卖给了别人 。
没交使用费 , 开发商有权回收车位么?
雷先生坦言 , 之前的确因房屋结构和质量问题和开发商有过一些纠纷 , 导致没有及时交费 , 但他并不认可对方据此回收车位的行为:“车位使用费我可以随时补交 , 但两个车位卖卖几十万元 , 这个损失怎么算?”
事后 , 雷先生试图和买主协商 , 能不能换两个车位 , 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开发商也曾提出另外补偿两个车位给雷先生 , 但他认为 , 被转卖的这两个车位正对着自己房子地下唯一的出入门 , 现在对方停着车 , 阻碍了自己进出 , 装修运送材料都很麻烦 , 也不同意 。
【#先生#送2车位!6年后进去一看彻底怒了…,浙江男子花1200万买房】多次协商无果 , 雷先生一纸诉状 , 将开发商告到法院 。
法院:格式条款未遵循公平原则 , 无效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查明 , 2013年3月8日 , 雷先生与开发商某公司签订合同 , 购买杭州市滨江区某苑房产一套 , 附件三约定赠送地下车位2个 。 2014年4月20日 , 某公司与雷先生就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签订两份协议 。 协议中约定 , 某公司赠送BXX8、BXX9车位使用权 , 房产合同中包含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金 。 协议中还约定 , 如雷先生未在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 那公司有权终止车位使用权协议 , 并追索一切损失 。 或者拖欠车位管理服务费或其他有关费用超过6个月的 , 公司亦可无条件收回车位 。
稿源:(光明网)
【】网址:/a/2020/0512/gxnews162964.html
标题:#先生#送2车位!6年后进去一看彻底怒了…,浙江男子花1200万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