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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奸杀10岁女孩案 我为什么不支持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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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奸杀10岁女孩案 我为什么不支持死缓?,】人权不是犯罪人的专利 , 刑事法治不能以牺牲受害人及其家人的痛苦为代价 , 不能只让犯罪人享受法治的红利 。
近日 , 发生在2018年10月的一起广西男子奸杀10岁女童案再次引发网络热议 , 凶手从一审被判处死刑 , 到今年3月因“自首情节”二审被改判死缓 , 对此被害者家人坚决反对 , 很多网友也表示难以接受 。 5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 。
人权不是罪犯的专利 , 要优先保障受害人权利
就本案而言 , 维持还是改判 , 都不违反刑法规定 , 但反映了二审法官的立场 。 维持原判反映的是对被害人权利的尊重 , 改判则凸显了对犯罪人权利的考量 。
在刑事司法过程中 , 犯罪人与被害人不仅地位是对立的 , 而且他们的权利也是相互对抗的 , 是一种“零和博弈” 。 正所谓“凡是犯罪人有所得 , 即意味着被害人有所失;支持被害人 , 即意味着主张严惩犯罪人 。 ”法官的立场影响着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长期以来 , 由于刑事法理论界对犯罪人权利的过分强调 , 特别是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 , 一些法官难免受此影响 , 选择保障犯罪人权利的立场 。
但在关注犯罪人权利的同时 , 却很可能会折损被害人的权利 。 正如加拿大学者沃勒在《被遗忘的犯罪被害人权利——回归公平与正义》一书中所言:被害人的权利越来越被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遗忘 , 我们很少给予被害人所需要的帮助或应有的关注 。 但被害人权利 , 应该成为参与刑事司法体系的相关人员关注的焦点 。
人权不是犯罪人的专利 , 刑事法治不能以牺牲受害人及其家人的痛苦为代价 , 不能只让犯罪人享受法治的红利 。
司法审判考量民意 , 并非就是迎合舆论
我支持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 , 不追求“杀人偿命”等量报应 , 但我也不赞成仅凭“自首”情节就免死的做法 。
当下 , 理论界大都认为废除死刑是世界各国的趋势 。 实际上 ,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 , 废除死刑、停止执行死刑并未成为国际潮流 。 并且 , 刑事司法的立场选择不应该只是考虑理论界的观点 , 更要考虑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感受 。 他们是犯罪的直接受害者 , 他们的声音必须被听见、记忆必须受到尊敬、愤怒必须得以表达、恐惧必须得以化解 , 他们对刑事司法应享有话语权 。
另外 , 刑事审判应适当考虑社会舆论 。 这是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需要 。 不过 , 刑事审判在适当考虑社会舆论的时候应该坚持法治的底限 , 即依法定罪量刑 , 要坚决反对两种倾向:一是为了迎合社会舆论 , 而法外定罪量刑;二是为了迎合社会舆论 , 而不讲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 。
稿源:(新京报)
【】网址:/a/2020/0512/gxnews162917.html
标题:【死缓】奸杀10岁女孩案 我为什么不支持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