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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香山评论|肇事逃逸不起诉 , 要多问个“为什么”
一个实名举报的网帖 , 让一场驾驶逃逸案件进入公众的视野 。 也验证了一句话 , “没有你做不到的 , 只有你想不到的 。 ”驾驶逃逸之后 , 一连串的处置手段 , 让一个刑事案件最后变成了不起诉 。
回顾事件本身 , 广宁县梁某勇驾车肇事撞人逃逸 , 造成对方重伤 。 第二天归案之后 , 长达八个月的时间没有被处以任何强制措施 。 更为吊诡的是 , 处理该起案件的交警队长正是肇事者的亲生父亲 , 如此处理结果 , 确实让人觉得肇事者格外有本事 。
首先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 , 涉嫌交通肇事罪 , 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当地检察院以其认罪认罚 , 有坦白情节 , 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 , 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为由 , 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 这个判决完全不提及当初肇事逃逸和见死不救导致被撞者重伤这些应该从重处罚的因素 。 并且 , 根据被撞人姐姐陈述 , 家人为了让梁某勇承当剩余的医疗费用 , 才不得已签下这份谅解书 , 这其中也存在“被迫”的情节 。
直系亲属作为处理此次交通肇事案件的公职人员 , 有违“亲属回避”制度 。 同时 , 当事人被撞成重伤 , 第一次为何开具轻伤一级认定?是否存在个人关系导致有意开出轻伤一级证明来帮忙减轻处罚?肇事者第二天才到案 , 是否存在逃避酒驾被查的可能?这些质疑必须要给出合理合情的答复 。
当地一系列的处理和判罚 , 既违背了程序正义 , 也曲解了法律上的从轻处罚规则 。 这一系列的操作背后 , 加重了公众对于肇事方在当地有“通天本事”的质疑 。 针对这样的情况 , 不妨由上一级机构介入重新调查 , 对本案牵连的公职人员一并进行调查 , 看看这个案件背后有没有存在着权钱交易 。
严惩肇事逃逸行为 , 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 肇事逃逸不仅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 , 还导致当事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而加重伤情 。 但是 , 本应该从重处罚的肇事逃逸 , 却被不可思议的化解了 , 这也是对地方公权威严性的一种消遣 。
法治社会的公正性必须得到伸张 , 这是每一个执法者应尽的义务 。 对于整个肇事逃逸案件来说 , 当地的通报应该给出更加详尽的回应 , 而不是左顾言它 。 毕竟 ,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谁的智商都不低 。
【『处罚』要多问个“为什么”,香山评论|肇事逃逸不起诉】(文/刘颂寒)
稿源:(千龙网)
【】网址:/a/2020/0511/gxnews162725.html
标题:『处罚』要多问个“为什么”,香山评论|肇事逃逸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