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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9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问: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 。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
问:办法定义的互联网贷款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答:办法将互联网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贷款不属于办法规范的范畴:一是线上线下结合,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二是部分抵质押贷款 。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品的评估登记等手续需要在线下完成;三是固定资产贷款 。因固定资产贷款涉及较多线下审查内容,不属于办法互联网贷款定义范围内的贷款 。
问:办法对防控互联网贷款风险,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答: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 。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
办法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 。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并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 。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
问: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方面提了哪些要求?
稿源:(新华网)
【】网址:/a/2020/0510/gxnews162493.html
标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