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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女子投诉男同事骚扰双方被解除合同 , 让受害者如何敢发声?
对于职场性骚扰 , 用人单位应当切实承担起对员工的管理责任和保护义务 , 摆正“三观” , 如果总想息事宁人 , 反倒损害了公司形象 。日前 , 媒体报道称 , 西安一家4S店女员工张女士因被已婚男同事频繁骚扰 , 在公司群向领导反映后 , 遭到该男子辱骂、殴打 , 随后该公司劝退涉事男员工 , 对女当事人赔偿1万元 , 解除劳动合同 。 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 网友纷纷表示不满并质问:女员工作为受害者本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4S店却把她解聘了 , 这是不是在纵容“潜规则”?
截自澎湃新闻 。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 , 这名女员工在被频繁骚扰的情况下 , 在公司群向领导投诉反映 。 这种方式一方面是向领导寻求帮助 , 另一方面 , 在工作群众公开反映 , 也表达了一种严厉的警告 。 表面上看可能稍显过激 , 但从保护受害者本人的角度来说 , 并无不妥 , 她甚至还可以报警求助 。
随后 , 涉事男员工辱骂推搡女员工 。 从平时的言语“调戏”、骚扰 , 到辱骂 , 甚至公开场合对女同事动手推搡 , 可以推断涉事男员工的行为是跟张女士投诉他有关 。 而他的过激行为 , 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 据报道 , 张女士报警后 , 在派出所签了协议书 。
令人意外的是 , 事发后 , 4S店解除了涉事双方的劳动合同 。 据报道 , 涉事男员工因为和同事之间发生肢体冲突 , 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 , 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 后又因他不服从公司调节 ,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而被劝退 , 解除劳动关系 。 此外 , 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女当事人1万元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女员工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
“女员工做错了吗?”“为什么要辞退她?”4S店的做法很快引发了热议 。 作为用人单位 , 从人事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角度来说 , 有义务对员工投诉反映被骚扰的事情介入调查处理 , 在必要的时候 , 还应当协助受害员工报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事发后 , 4S店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对男员工进行了纪律处分 , 后期进行劝退处理 , 解除劳动关系 。 这一做法基本符合法律规定 , 毕竟这样的员工如果继续留用 , 对公司可能也是隐患 。 只是从目前媒体曝光的相关材料来看 , 公司对男员工进行劝退 , 是因为和女同事“发生肢体冲突”“不服从公司调节”“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 对于“骚扰”一事却只字不提 。 反而通过一纸协议 , 与女员工也解除了劳动关系 。
如果是张女士自己不愿意继续留职 , 无可厚非 。 但如果是公司认为这件事对其造成负面影响 , 继而“各打五十大板” , 把女员工也劝退 , 那未免太不厚道 , 也没有担当 。 难怪网友质疑 , “被骚扰也要被辞退 , 公司是在纵容‘潜规则’吗?”

稿源:(红星新闻)
【】网址:/a/2020/0505/gxnews161322.html
标题:男同事@让受害者如何敢发声?,女子投诉男同事骚扰双方被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