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记国外出版,彰显中国巨大进步

时间倒回去五六十年 , 这事情绝对不可想象 , 先别说日记里写些什么 , 光是凭方方自行联系国外出版 , 一顶“里通外国”的帽子就妥妥扣上 , 后果如何 , 各位不妨自己脑补 。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 , 中国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 今天的任何一个中国公民 , 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 , 只要喜欢舞文弄墨 , 他写的书都可以在国内或国外寻求出版 。 中国法律充分保障公民的写作和出版自由 , 方方日记在国外出版 , 就是依法享有写作和出版自由的一个例证 。 有些人强烈反对方方日记在国外出版 , 给她扣上了种种罪名 , 其中的“递刀”罪名与过去的“里通外国”帽子颇为相像 。 但在我看来 , 这不过是也享受了一番言论自由而已 , 不会像过去那样给作家带来实质性的伤害 。 你只管骂 , 她书照出 , 你骂狠了她可以反怼 , 大家口水来口水去 , 不影响方方始终依法享有写作和出版自由 。 反对者很不乐意 , 他们无法否认方方日记即将在国外出版的现实 , 但有人非要告诉我说 , 方方日记在国内没有出版 , 这说明此书有问题 , 有问题的书不享有出版自由 。 呵呵 , 这些法盲根本不懂得 , 中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写作和出版自由 , 不等于必须保证和包揽其作品在国内的出版 。 一部作品能不能出版 , 完全是买卖双方自行洽谈的事 , 国内出版社基于种种顾虑 , 暂不考虑出版方方日记 , 这很正常 , 也是依法行使它们的自由和权力 , 这能说明方方不享有出版自由吗?这些人为了反对方方 , 连中国社会半个多世纪的巨大进步也要抹煞 , 连今天作家依法享有写作和出版自由也要否认 , 其可笑程度也是没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