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融]中国人寿被指保证金滥收难退 实际岗位与面试不符


中国人寿被部分入职人员指出存在“保证金易收难退 , 面试与实际岗位职能不符”等问题 , 这些被招聘“套路”的人员不乏刚走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

[中科金融]中国人寿被指保证金滥收难退 实际岗位与面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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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投资》李璟
在保险行业 , 保险代理人占据了销售渠道半边天 ,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均拥有百万销售人员 。 据中国人寿2020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 , 期内其销售人员已近一百九十万人 。
部分人员反映 , 自己被中国人寿“文职类”岗位吸引应聘入职、缴纳培训费及保证金后 , 才知道自己的主要职责和销售无异 , 薪资也并非面试时所称的“无责底薪” 。 北京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捷表示 , 在面试时 , 应聘人员需主动询问自身岗位职责 , 认真阅读合同 , 防止出现因误解产生的纠纷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保证金制度为保险代理人入职时合规合法的制度 , 人员离职后应进行退还 , 但在行业内 , 其规范性仍然有待提高 , 各岗位“乱收保证金”、“退还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 目前 , 中国人寿面临的此类投诉较多 。 部分人员称 , 缴纳保证金后 , 离职想拿回这笔钱却变得十分困难 , 原规定离职后三个月内退还的保证金 , 被拖延数月成为常态 , 更有甚者遭遇“踢皮球”式对待 , 保证金难以拿回 。
保证金被指滥收难退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中国人寿被诟病的两个问题 , 一是存在保证金不分岗位进行收取 , 且退还困难的问题;二是部分面试内容与实际职务不符合 。
在保险行业中 , 各保险公司会以保障保险单证、保险费或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 , 向应聘保险代理的员工收取相应的保证金 , 不同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不一 。 采访人员从多渠道得知 , 多数险企在保险代理人入职的时候收取其300至500的保证金 , 部分合资险企尚未收取保证金 。
本是一个合规合理的制度 , 为何被指“玩坏了”?多位中国人寿员工向采访人员表示 , 就算自己应聘的岗位并非保险代理人 , 仍然被收取了500元保证金 。
上述员工提及的岗位 , 主要有人事助理、售后、储备主管、讲师等 。 采访人员在某招聘软件中以应聘者的身份联系了中国人寿一位面试负责人 , 该负责人在尚未索要采访人员任何个人信息及简历的情况下直接表示:“可以先面试再决定适合哪个岗位” , 采访人员详询“储备主管”一职 , 负责人对该职位描述为“对团队进行管理” , 在采访人员进一步追问是否需要进行保险产品销售以及是否存在无责任底薪时 , 该负责人称:“说实话 , 肯定是要的 , 也有绩效要求 , 毕竟你得从基层做起” , 但全程并未提及保险代理人及相关联的保证金制度等问题 。
对于保证金收费以及职务解释方面的问题 , 中国人寿回应采访人员称 , 保险代理人与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同 , 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的招聘与管理不存在上述情况 , 但就保险代理人而言 , 公司与其签署《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 , 依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 这是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业通行做法 。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 , 一旦合同解除 , 保险公司则应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证金 。
但根据采访人员了解到的信息 , 在中国人寿离职后数月甚至超过一年 , 未拿回保证金的人不在少数 , 其中原因各异 , 有的是因为上级领导拖延 , 有的则是在离职后被“踢皮球” , 找不到直接负责人 。
对上述超期未拿到保证金的情况 , 中国人寿未做具体回应 , 其负责人向采访人员表示 , 保险代理人在与公司解约时 , 如无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 履约保证金会按照代理合同约定及时退还 。
实际岗位与面试不符
一位在中国人寿面试过人事岗位的人员称 , 入职前与公司沟通的岗位职责是“做人事方面工作 , 负责招聘 , 不用做业务” , 而签合同的时候 , 公司负责人以“没有人事合同 , 可先签订业务员合同”为由 , 与其签订了代理合同 , 并收取其500元保证金 , 同时 , 工作性质也和面试所讲的不一致 , 入职后变成了保险销售 , 主要工作及底薪均与销售业绩挂钩 。分页标题
上述人员认为:“中国人寿是以招聘文员的名义招聘保险销售人员 , 而面试官为了满足自身展业需求 , 并不在招聘过程中讲明情况 , 我们被招进来后才知道 , 为了拿到底薪 , 必须先要卖足够多的保险 , 新人没有资源 , 只能给自己和家人买保险” 。
对此 , 中国人寿认为存在误解 , 其回应称 , “市场上有为便于招募对象理解而对其未来主要的工作、培养方向所作的非正式、非标准的描述 , 并非具体岗位”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这些应聘人员中不乏刚走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 , 他们对于面试和入职等经验甚少 , 主要依靠面试官给与的职位信息进行判断 , 自主询问的意识相对薄弱 , 有的人员在面试时对岗位职责似懂非懂 , 直到入职后才弄清楚自己做的什么工作 , 以及自己的主要职责 。
那么 , 这种面试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的情况是否属于面试欺诈?北京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杨捷律师表示 , 在面试过程中 , 招聘人员应将职位信息说明清楚 , 同时应聘人员也需要对自身岗位、职务内容进行详询 , 如果在招聘时 , 或者合同内 , 公司说明了该岗位需要进行保险产品售卖 , 就不能断定为“欺诈” 。
中国人寿负责人则向采访人员表示 , 代理人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 , 必须参加公司规范的签约培训 。 公司签约培训有标准流程、课件 , 对代理人的委托报酬和考核要求会作明确宣讲 , 完整参加签约培训的代理人应不会产生面试说辞与实际入职后情况不符的现象 , 且代理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时 , 其权利义务都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 , 尤其是对于关键的委托报酬、工作性质等有重点提示 , 代理人签署了合同 , 表明其接受代理合同的约定 , 知晓其委托报酬与销售业绩挂钩 。
【[中科金融]中国人寿被指保证金滥收难退 实际岗位与面试不符】保险行业内人士提醒 , 当下上述情况在行业内确实存在 , 虽各家险企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 但在实践中 , 由于审批流程繁琐、缺乏标准化管理 , 部分人员在招聘时 , 为了快速获取员工 , 将岗位名称及职能模糊化 , 相关人员在应聘时 , 需仔细辨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