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随着复工复产持续向好
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休闲消费活动逐渐增加的同时
却有人放松了“交通安全”这根弦
饮酒后带着那份所谓的“侥幸心””驾车上路
一直以来
莒县交警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时、不定点
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 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合理安排勤务 , 加大警力 , 坚持路面防控与城乡治理并重 , 通过设卡盘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 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 。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对于这些肆无忌惮的“醉猫”
一定坚决打击
1
4月1日22时20分许 , 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76***的小型客车行驶至莒县滨河路路段时 , 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初步检测 , 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后经抽血检测 , 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1mg/100ml , 确认了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 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
2
4月2日16时18分 , 李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QM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206夏庄镇路段时 , 被夏庄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李某酒精检测值为59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3
4月6日15时40分许 , 钟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EA***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莒县棋山镇卜家庄路段时 , 被洛河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钟某酒精检测值为109.3mg/100ml ,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随后 ,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采集血样检测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4
4月12日14时30分许 , 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Q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招贤沿河西路段时 , 被招贤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刘某酒精检测值为24.7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5
4月13日20时55分许 , 李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Q5N***的小型客车行驶至莒县浮来路路段时 , 被特勤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李某酒精检测值为115mg/100ml ,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随后 ,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采集血样检测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齐鲁晚报日照人物故事]别侥幸!莒县交警严查酒驾常态化!
本文插图
6
4月13日21时12分许 , 魏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0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滨河路路段时 , 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魏某酒精检测值为44.5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
7
4月14日16时30分许 , 盛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L3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莒县刘官庄镇前云村路段时 , 被夏庄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查 , 盛某酒精检测值为59mg/100ml ,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分页标题
酒驾的处罚
饮酒驾驶怎么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一次记12分 ,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处十五日拘留 , 并处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怎么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最后
莒县交警郑重提醒各位司机:
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
请勿以身试法!
对于酒驾 , 我们只有一种态度!
严查!严查!严查!
来源:莒县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