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后家属索赔118万,助长无理索赔的不良风气,胡某父母诉至法院

不积极配合治疗 患者死亡后家属索赔118万
不予支持!
未成年人胡某患甲亢病已久且病情较重 , 而胡某父母未予重视 。 在胡某入院的3天前 , 医生已建议其住院治疗 , 但胡某父母未及时安排其住院 。
2016年1月6日 , 胡某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入院治疗 。 同日晚上医生多次告知病情危重 , 但胡某父母因经济原因多次拒绝将胡某转入ICU 。 第二天凌晨 , 胡某被宣告临床死亡 。
胡某父母诉至 , 要求中山三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18万元 。
由于胡某父母放弃尸检 , 导致一审先后六次委托鉴定 , 鉴定机构均因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检等原因不予受理 。
广州市中级人民认为 , 胡某入院时病情已较为严重 , 其后进展迅猛 , 其死亡后果是自身疾病发展转归所致 。 中山三院诊断正确 , 治疗及时 , 用药并无不当之处 , 并不存在诊疗过错 。 胡某父母要求中山三院承担赔偿 , 缺乏理据 , 不予支持 。
双侧功能异常 , 认为与肌肉注射有关
医院无需承担损害赔偿
吴某主张其在2016年发现的右下肢功能障碍及运动异常 , 与14年前其到原广州市儿童医院就诊时的肌肉注射有关 , 故于2018年6月向起诉 , 要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由原广州市儿童医院等医院整合而成)赔偿医疗费3万余元 。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说明:被鉴定人自发病以来 , 症状为左右侧同时发生 , 左右侧均有损害 , 而肌肉注射导致的坐骨神经损伤是局限性的 。 换而言之 , 是不可能同时伤及双侧的 。 鉴定意见为市妇儿中心的医疗行为与被鉴定人吴某双下肢目前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原因力为无因果关系 。 对此鉴定人出庭作证 , 对吴某的质疑作出了全面的回应与解答 。
广州中院认为 ,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所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合法有效的 , 应予采信 。 该鉴定意见足以认定市妇儿中心的诊疗行为与吴某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市妇儿中心无需承担损害赔偿 。
法官说法:确定时尊重科学、客观理性
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黄文劲表示 , 医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科学 , 医疗损害的确定 , 是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 是“技术活”如果抱有“和稀泥”的不良倾向 , 即使医院无责 , 也认为“有损害就赔点钱算了”以求息事宁人 , 其结果将会不当地加重医方的 , 损害正常的医疗秩序 , 助长无理索赔的不良风气 。
因此 , 在确定时 , 应该抱着尊重科学、理性客观的态度 , 分清是非 , 厘清;同时勇于担当 , 不为杂念所误 , 力求作出一份公平公正的判决 。
代表:医患有战胜疾病的共同目标 但医生并非“包治百病”
第十三届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主任蔡卫平表示 , 病毒侵袭 , 全国一心 , 白衣执甲 。 这期间我们看到了医患间诸如“穿越百年的鞠躬”的和谐关系 , 让我们在逆行中感受到满满的群众温暖 。 遗憾的是依然有对治疗不理解、甚至伤医和医闹等事件发生 。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采访人员:魏丽娜 通讯员 张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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