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遭了!遵义一男子将住房先卖后租,骗走6名受害人18万余元


_本文原题:遭了!遵义一男子将住房先卖后租 , 骗走6名受害人18万余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名男子为还债 , 将同一套住房先卖后租 , 还伪造房产证 , 先后骗走一对购房夫妇及4名租房客18万余元 。 日前 , 他因合同诈骗罪被红花岗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 。

『李某』遭了!遵义一男子将住房先卖后租,骗走6名受害人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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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李某 , 因不务正业又爱慕虚荣 , 欠下大量债务 。 为了还债 , 他动起了歪脑筋 。 去年3月至4月 , 他虚构红花岗区内环路某小区单元房屋为其所有的事实 , 准备将房屋卖给他人 。
事实上 , 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 , 系李某父亲 , 而且其父亲从未同意过李某售房 。 为让被害人上当 , 李某先出示户口簿 , 上面登记信息显示其住址正是这套房屋 。
很快 , 受害人杨某、马某相信了房屋为李某所有 , 于是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了49000元首付款 。 后来 , 李某又伪造了房产证 , 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及房屋过户费用117000元 。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交给杨某房产证上的印章为伪造 。
在卖房过程中 , 李某继续在该套房屋上做文章 。 2019年6月 , 李某在网络上发布出租该房屋的虚假消息 , 先后以出租该房为由 , 与林某等4名被害人签订租房合同 , 骗取4名被害人房屋租金共计21000元 , 被害人支付租金后 , 均未能入住租房 。
4月17日 , 红花岗区法院通报了该案审理结果 , 李某的行为 , 构成合同诈骗罪 ,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 , 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6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
【『李某』遭了!遵义一男子将住房先卖后租,骗走6名受害人18万余元】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黄宝华